方如画那一咳嗽,身形有些不稳,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见此,一个飞身过去,咔咔两下点住了他身上的穴道,随即,掏出清心丸,往他嘴里塞了一粒。
“你为何要救我?”方如画讶然道。
不作答,而是伸手探上他的手腕,还好,经脉未断,死不了。
这一探,发觉方如画原是有武功的,只不过,武功稀松平常而已。
想来,这些年,为了报仇,他是充分扎实了自己各项基本功,以备他日不时之需。
“能救你一次,就不能救你第二次么?再者,即便我救了你,你拿着那种迷药去害别人,也会被那人给收拾掉。”
非我好哄骗,非我轻信他人,实乃方如画所说的,并非是撒谎。
他在客栈遇上我,十有**的确是巧合。
试想,他若一早就知晓我在客栈,一早就想对我下手,那断然会想出一个周全的法子,即便是下迷药,也该选择一个档次高一些的。
他该想到,若是下毒不成,再继续采用什么手段,并且,替自己想好退路。
方如画的举动,太过仓促,明显就是尚未事先准备,是事发突然之举。
早在他出手下毒的时候,其实已知晓,我不仅不会中毒,反而还会一掌把他给拍死。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方如画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想要报仇的心,他无法泯灭,可又碍于我昔日曾经放他一码,心中有所踌躇。
蓦然记起,他似乎说过第一个爱慕上的姑娘这样的言语,着实有种哭笑不得,雷地外焦里嫩的感觉。
爱慕上一个杀了他全家的魔女,这方如画,是脑子被驴给踢了?还是有严重的受虐倾向呢?
好吧,我承认,肖克拉那一张脸,的的确确真真切切带有几分欺骗性,容易让男人产生爱慕的念头。
话说回来,一位十二岁的小少年,即便是情窦初开,不去喜欢那些同龄的小鲜肉,喜欢一个比他年长几岁的老姑娘做甚?
人心,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有些人的想法与认知,是你穷其一生,甚至天荒地老、海枯石烂都猜不透、明不白的。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方如画给我所下的迷药,原本是要拿来迷倒他人的,那个他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心许是我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被方如画瞧在眼里,解答了疑惑,“这药,我是打算药那个吃人的大魔头。”
“药大魔头?你就用这药?只怕大魔头没有被药倒,你自个先赴了黄泉。”我不耻道,着实无力吐槽,想起什么,问道:“你又不是官府之人,这缉拿大魔头一事,跟你有哪门子的干系呢?”
“为民除害,人人有责。再则,我马上就要去和平县赴任去了。”
原本只是顺嘴一问,不料,方如画竟然乖乖做了答。
和平县我曾去过一次,那可是个穷乡僻壤,民风还算淳朴,不过就是太穷,穷到令常人绝迹想象不到的程度。
“既然要去当父母官,那你还不留着自己这条小命效忠皇上,效忠百姓,为国为民分忧?以卵击石,自不量力,说的是谁,正是你这种有勇无谋之人?放着官府不用,自己多管什么闲事?”
一心为民除害,固然是好事,是义举,但最忌讳的,便是空有一腔热血而无脑子。
方如画的才学或许出众,可读书久了,难免有几分书呆子的意味,考虑起问题来,目光短浅。
然而,短浅是短浅,单就这份勇气,值得褒扬。
大明若是多一些像他这种义务反顾的官员,那老百姓的日子,绝迹能好过不少。
话说回来,依往常的性子,若是有人胆敢老虎嘴里拔牙,胆敢算计我,我岂能如此和颜悦色和他交谈,早已给他还以颜色。
面对着方如画,我之所以迟迟不肯下手,实乃,自己有愧于他。
当时,虽则并未亲自动手,但也未曾阻止,算是默许了那些弟子的行为。
如今,他要杀我,也是情理当中,自是无可厚非。
事实上,他只是动了杀心,也付诸了实际行动,不过,并未造成大的损害。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是我冒失,是我考虑不周了。”方如画思索了片刻,显然是将我的话语放到了心上去。
此种情景,任谁瞧见,只恐都难以相信,这当事者两位之间,竟然会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