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一种火灾救生器,其实就是在滑轮两边用绳索吊着两个大篮子。把一个篮子放下去的时候,另一个篮子就会升上来,如果在其中的一个篮子里放一件东西作为平衡物,则另一个较重的物体就可以放在另外的篮子里往下送。假如一个篮子空着,另一个篮子里放的东西不超过30磅,则下降时可保证安全。假如两个篮子里都放着重物,则它们的重量之差也不得超过30磅。
一天夜里,威尼的家里突然发生火灾。除了重90磅的威尼和重210磅的妻子之外,他还有一个重30磅的孩子和一只重60磅的宠物狗。
现在知道每个篮子都大得足以装进3个人和一只狗,但别的东西都不能放在篮子里。而且狗和孩子如果没有威尼或他的妻子的帮助,自己不会爬进或爬出篮子。
你能想出好办法尽快使这3个人和一只狗安全地从火中逃生吗?
答案:
威尼、他的妻子、孩子与狗可以下列顺序逃生:
降下孩子→降下小狗,升上孩子→降下威尼,升上小狗→降下孩子→降下小狗,升上孩子→降下孩子→降下妻子,升上其他人及狗→降下孩子→降下小狗,升上孩子→降下孩子→降下威尼,升上小狗→降下小狗,升上孩子→降下孩子。
114.凶手可能是律师
深夜,街上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死者名叫查尔斯。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个律师常用的公文包,说明。
警方在现场附近拘捕了三个嫌疑人罗伯特、汉森和马修,而且确定这三人中肯定有一人是凶手。
他们三人所做的供词如下:
罗伯特:(1)我不是律师。(2)我没有谋杀查尔斯。
汉森:(3)我是个律师。(4)但是我没有杀害查尔斯。
马修:(5)我不是律师。(6)有一个律师杀了查尔斯。
警方最后发现:
1.上述六条供词中只有两条是实话。
2.这三个可疑对象中只有一个不是律师。
那么,究竟是谁杀害了查尔斯?
答案:
显然,供词(2)和(4)中至少有一条是真话。如果(2)和(4)都是真话,那就是马修杀了查尔斯。这样,根据I,(5)和(6)都是假话。但如果是马修杀了查尔斯,(5)和(6)就不可能都是假话。因此,马修并没有杀害查尔斯。
于是,(2)和(4)中只有一条是真话。
根据2,(1)、(3)和(5)中不可能只有一条是真话。而根据I,现在(1)、(3)和(5)中至多只能有一条是真话。因此(1)、(3)和(5)都是假话,而(6)是真话。
由于(6)是真话,所以的确有一个律师杀了查尔斯。还由于根据前面的推理,马修没有杀害查尔斯;(3)是假话,即汉森不是律师;(1)是假话,即罗伯特是律师。从而,(4)是真话,(2)是假话,所以结论就是:罗伯特杀了查尔斯。
115.紧急侦破任务
某侦察股长接到一项紧急侦破任务,要他在代号为A、B、C、D、E、F六个队员中挑选若干人去侦破一件案子。人选的配备要求,必须满足下列各点:
1A、B两人中至少去一个人;
2A、D不能一起去;
3A、E、F三人中要派两人去;
4B、C两人都去或都不去;
5C、D两人中去一人;
6若D不去则E也不去。
请问,应该让谁去?为什么?
答案:
根据条件1,可假设三种方案,逐一推算。
a.A去B不去;b.B去A不去; c.A、B都去。
从方案a推算:由条件2、4知,C、D不能去;但条件5要求C、D两人中去1人,说明此路不通。从方案b推算;按条件4、5、6,D、E不去,这样就不能满足条件3的要求。
方案cA、B都去。从条件4、5得知,B去C也去,C去D不去;从条件6知E也不去;从条件3,由于E不去,A去了,另一人必定是F也去。所以应该让A、B、C、F四人去。
116.一起就餐
有一天,A、B、C、D四人一起在饭店里就餐。席间D突然跳起来,大叫一声:“有人在饭菜中下毒!”刚说完他就倒地毙命。警探当即传讯与他同桌共餐的三个人。在警察局里他们三人都被录了口供。由于每个被审问的人都说两句真话,说一句假话;使案情扑朔迷离,一时难以水落石出。
A说:“我没有毒死D。”“我是同C坐在一起的。”“专职的服务员正在为我们上菜。”
B讲:“D坐在我的对面。”“现在我们又有了新的服务员。”“服务员没有毒死D。”
C说:“B没有犯罪。”“是服务员毒死D的。”“凶手就在我们中间。”
提示:A在说“专职的服务员正在为我们上菜。”之前,说了一次谎话。读者,如果你是警长,能否根据这些口供和提示,判断出A、B、C及服务员中谁是凶手吗?
答案:
C是凶手。
推理:根据提示,因A讲“专职的服务员正为我们上菜”之前说了一次谎,可以判断:“专职的服务员正为我们上菜”这句话是真话。那么,B的口供中“现在我们又有了新的服务员”是假话,由此断定:另外二句是真话,服务员就不是凶手了。再看C的口供中“是服务员毒死D的”是假话,而“B没有犯罪”,“凶手就在我们中间”是真话,因此B也不是凶手。再回过头来看A的口供,“我是同C坐在一起的”是假话,“我没有毒死D”是真话,综上所述,A、B与服务员都不是凶手,那么谁是凶手不就昭然若揭了吗!
117.仿爱因斯坦题
李、王和赵三个人住在一幢公寓的同一层上。一人的房间居中,与其他两人左右相邻。他们每人都养了一只宠物:不是狗就是猫;每人都只喝一种饮料:不是茶就是咖啡;每人都只采用一种抽烟方式:不是烟斗就是雪茄。
注意下面的条件:
李住在抽雪茄者的隔壁;
王住在养狗者隔壁;
赵住在喝茶者的隔壁;
没有一个抽烟斗者喝茶;
至少有一个养猫者抽烟斗;
至少有一个喝咖啡者住在一个养狗者的隔壁;
任何两人的相同嗜好不超过一种。
请问,谁住的房间居中?
答案:
这道题中,判定哪些嗜好组合可以符合这三人的情况;然后判定哪一个组合与住在中间的人相符合。根据题中的条件,每个人的嗜好组合必是下列的组合之一。
1.咖啡,狗,雪茄
2.咖啡,猫,烟斗
3.茶,狗,烟斗
4.茶,猫,雪茄
5.咖啡,狗,烟斗
6.咖啡,猫,雪茄
7.茶,狗,雪茄
8.茶,猫,烟斗
根据“没有一个抽烟斗者喝茶”可以排除上面的3、8;
根据“至少有一个养猫者抽烟斗”,2是某个人的嗜好组合;
根据“任何两人的相同嗜好不超过一种’,5与6可以排除;4和7不可能分别是某两人的嗜好组合;因此,1必定是某人的嗜好组合。
根据这一条件,还可以排除7,于是余下的4必定是某人的嗜好组合。
再根据“李住在抽雪茄者的隔壁;王住在养狗者隔壁;赵住在喝茶者的隔壁;”这三个条件,住房居中的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A.抽烟斗而又养狗;
B.抽烟斗而又喝茶;
C养狗而又喝茶。
既然这三人的嗜好组合分别是1、2、4,那么住房居中者的嗜好组合必定是1或4,如下所示:
2—1—4 2—4—1
再根据“至少有一个喝咖啡者住在一个养狗者的隔壁”,4不可能是住房居中者的组合,因此,根据“赵住在喝茶者的隔壁”,所以判定赵的住房居中。
118.又一起枪击事件
一天夜里,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枪击事件,小区里的人都被吵醒了,只有四个人在醒来的第一时间看了表,他们分别是甲、乙、丙、丁。著名的查尔斯侦探正好住在这个小区的附近,他得知此案发生后,急忙赶到了现场。在侦察了现场之后,他找到了这四个看了表的人,并询问了他们。这四个人对于疑犯何时作案的时间,分别作了如下回答:
甲:“我听到枪声是12点零8分。”
乙:“不会吧,应该是11点40分。”
丙:“我记得是12点15分。”
丁:“我的表是11点53分。”
作案的时间如此不一吗?其实,这是因为他们的手表都不准。一个人的手表慢25分钟,另两个人的手表快10分钟,还有一个快3分钟,最后一个慢12分钟。
请问:如何通过这四个不准确的时间来确定准确的作案时间?
答案:
作案时间是12时5分。这道题看似复杂,其实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很简单的:从最快的丙的手表(12时15分)中减去最快的时间(10分钟)就行了;或者将最慢的乙的手表(11时40分)加上最慢的时间(25分钟)也可以。
119.谁是扒手
派出所民警讯问公共汽车上的一桩盗窃案的嫌疑人甲、乙、丙、丁,笔录如下:
甲说:“反正不是我干的。”
乙说:“是丁干的。”
丙说:“是乙干的。”
丁说:“乙是诬陷。”
他们当中有三人说真话,扒手只有一个,那么这个扒手是谁呢?
答案:
扒手是乙。
120.破案人选都有谁
要从代号为A、B、C、D、E、F六个侦查员中挑选若干人去破案,人选的配备要求必须注意下列各点:
1A、B两人中至少去一人;
2A、D不能一起去;
3A、E、F三人中要派两人去;
4B、C两人都去或都不去;
5C、D两人中去一人;
6若D不去,则E也不去。
那么,你知道都有谁去了吗?(提示:有3个人)
答案:
挑了A、B、C、F四人去。
121.又是三个嫌疑犯
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三个嫌疑犯A,B,C三人被押上法庭。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是这样想的:肯提供真实情况的不可能是盗窃犯;与此相反,真正的盗窃犯为了掩盖罪行一定会编造口供。因此,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说真话的肯定不是盗窃犯,说假话的肯定就是盗窃犯。审判的结果也证明了法官的这个想法是正确的。
审问开始了。
法官先问A:“你是怎样进行盗窃的?从实招来!”A叽里咕噜地回答了法官的问题,因为他讲的是某地的方言,法官根本听不懂他讲的是什么意思。法官又问B和C:“刚才A是怎样回答我的提问的?”B说:“法官大人,A的意思是说,他不是盗窃犯。”C说:“法官大人,A刚才已经招供了,他承认自己就是盗窃犯。”
B和C说的话法官是能听懂的。听了B和C的话之后,这位法官马上断定:B无罪,C是盗窃犯。
请问:这位聪明的法官为什么能根据B和C的回答做出这样的判断?A是不是盗窃犯呢?
答案:
不管A是不是盗窃犯,他都会说自己“不是盗窃犯”。如果A是盗窃犯,那么A是说假话的,这样他必然说自己“不是盗窃犯”;
如果A不是盗窃犯,那么A是说真话的,这样他也必然说自己“不是盗窃犯”。
在这种情况下,B如实地转述了A的话,所以B说的是真话,因而他不是盗窃犯。C有意错误地转述了A的话,所以C说的是假话,因而C是盗窃犯。
至于A是不是盗窃犯,因为他的话是无法验证的,因此对于这一点是不能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