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陕地,到吕梁后山地越发的多了起来,山地一多,行程就便慢了,再加上人烟稀少,没能在天黑前找到落脚的地方渐渐的也成了家常便饭。好再这个季节不算冷,蚊虫也不算多,也还没到雨水的季节,因此倒还不算太坏,三人倒能勉强应付过去。
又遇上了露宿时候,这次的运气依旧不算太坏,他们找到了一个安身的山洞,这山洞虽然不够大,但三个人将就一晚是足够了。
面前已经生了一堆火,冯似珍靠着岩壁坐着,锦书正拨弄着火堆,聂绍出去了,说是找些吃的回来,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天知道他能找些什么吃的回来。
洞中两个男装打扮的女人都没有说话,冯似珍虽然靠壁坐着不大动弹,但一双眼睛一直都跟着锦书转,锦书举手投足间都让她觉得那般的赏心悦目,看得痴了,冯似珍怔怔的说:“我长了十几年,从来没有见过犹如程郎君这般俊俏的男人。想来程郎君很招女人们的喜欢。”
锦书听了这话先是愣了愣,后来才暗道,原来一路走来,自己女扮男装的事还没败露啊,她冷淡的答道:“有个姓赵的世子才是风度翩翩,姿容无双。可惜啊,人不能只看容貌。”
冯似珍笑道:“我不认识什么赵世子,我只知道程郎君。我只知道程郎君是天底下最俊俏的男人。”
这是什么夸奖的话,锦书一点也欢喜不起来。
“程郎君不像个读书人,您说自己是个商人,但我瞧着也不大想。郎君到底是做什么的?”冯似珍很想和锦书单独说会儿话。
锦书心道真的不像啊?她犹豫了一会儿才道:“我是个大夫。”
“大夫?哪里有这样年轻好看的大夫,那我天天生病也乐意。程郎君娶妻没有?”
“我有家室了。”锦书淡淡的说。
冯似珍听说,不免有些失望,轻咬嘴唇道:“程郎君那天与马贼搏斗的英姿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也总是梦见那一幕……”
还没等冯似珍说完,聂绍就进来了。
“老天,聂兄你哪里来的本事。”锦书在看见聂绍提着已经处理过了野鸡,一只剥了皮的野兔,手上还有几根莴苣。
“我来料理这些吧。”
聂绍点点头。他怕两个女人见不得血腥,兔子和鸡他都宰杀好,在溪水边已经清洗干净了。
身上还有一大块好不容易留存下来的粗盐块儿,锦书将野鸡和兔子用粗盐抹了一遍,架在了火上烤了起来。没有锅,即便是有蔬菜也煮不了,好再莴苣生吃的话也能勉强下肚。
肉质在火上烤着,没过多久肉香四溢,闻着就咽口水。
等到肉烤好,锦书拿着刀先割了鸡腿给了聂绍,接着又将一块肉质好的地方给了冯似珍。
这肉闻着真香,尤其是在这饿了许久后,她撕咬了一块下来,细细的品尝,这野鸡肉并不好吃啊。虽然烤之前已经用粗盐抹过一遍鸡身,但盐味并没有浸入到内里,所以吃来淡而无味,甚至还带着一股难咽的土腥味,而且十分的柴,一点油水也没有。和想象的美味相差甚远,怎么说呢,她有些咽不下去了,冯似珍嘴巴里包着野鸡肉,嚼了几下,犹豫着要不要吐出来,她暗自抬头看了一眼,却见另两人吃得都很像,她也只好梗着脖子努力的吞下了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