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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胭脂。”
“我问你姓名。”
“我说我叫胭脂!”
“你姓胭?”
“不。”
“那姓名。”
“胭脂。”
“……”
啪的一声,笔本拍到桌上,“这位小姐,请你注意自己的态度。”
胭脂一脸无辜,“我态度很好啊。”
警察面无表情道:“好,那我再问你一次,姓什么。”
“苏。”
虽然不情愿,但胭脂还是报上了自己的姓。
警察嗯了一声,“苏胭脂是吧。”
胭脂也嗯了一声。
接着,警察继续发问。
“年龄。”
“十八。”
“住址。”
“金域蓝湾六号别墅。”
记录下了胭脂的基本信息,录完口供后,警察又出去向别的人了解情况。
前来警局的人,都一致指认胭脂故意行凶。
而苏晚音录下的口供,更是把一切过错和罪责都推到了胭脂身上。
警察重新回到审讯室,目光略带打量的往胭脂脸上扫:“你妹妹,也就是苏晚音,声称是下跪是她自愿,但你威胁并且强迫她,让她跪满十二个小时才准起来。关于这一点,你有什么话要说?”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无话可说。”胭脂打着呵欠,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
她深知多说多错,所以有些问题,她不会回答。
“那你就是默认了?”警察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