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那些马贼都退走了,丢下了至少有二百多具尸体,尸体中将近三分之二,是虎克给灭掉的。而那些还稍稍有力气动弹的身体,也让虎克看到了,直接就上前补一刀,把脑袋剁掉。老常看着虎克的作为,心里暗自吃惊,对赢宇翔开始重新估量起来。
赢宇翔以为,就剩他们七个活人了,谁知,搜罗搜罗,那仍在喘气的,还有十多个呢。侍读学士的女眷们,死了两个下人,受伤的那个是奶嬷嬷,而侍读学士的两个美妾,竟然一个也没有事情。还有,那帮着赢宇翔赶车的五十多岁的老头,也不知是打哪里钻出来的,全身沾得都是草不说,竟然也一点事情都没有。赢宇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聪明人啊,就是“运气好”!
有两个趟子手受伤,一个是被刀砍在左肩,而只一个则是箭伤,那箭还插在左肋下。
总管胡德全,就是那个常总镖头叫的“胡二”,他的伤最重,不但是被刀砍在了肚腹上,肠子外露了出来,而且左胸口处还中了一箭,估计没扎到心脏上,要是扎到心脏上,人恐怕早就玩儿完了。
还有几个镖师或轻或重也都受了伤。
死人暂时没得管,还是得先管活人。可这荒山野岭的,到哪里去找郞中?镖局里那个唯一个会点儿伤科接骨的镖师,被人砍断脖颈已死得透透的了。不过,好在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带有些金创药。只是受伤的人太多,根本就不够用。
赢宇翔坐在火把下,开始翻便宜师傅给的那本“识物大全”了,刚翻了一半,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电视,急忙喊上虎克和板儿砖,三个人拿着火把就往多草的地方走,没过多长时间,赢宇翔就采了一大堆旱三七,和从土里刨的地鳖虫。
他在大木桶里把地鳖虫和旱三七捣成泥后,拎给了常总镖头,“这药是可以止血治伤的。”常总镖头接过来,二话没说,就要往胡二的肚腹上糊。胡二的肚子,还一直在流血,人眼看着就快不行了,已陷入到昏迷中去了。
赢宇翔也是初次看到这种伤口,吓到不行。“哎呀,常总,这可不行,这肚子得缝起来,不缝起来哪行啊?”
“缝?”常总镖头愣了,“怎么缝?”
“就是用线缝起来,等伤好了后,再把那线拆了呀!”赢宇翔翔挠了挠头皮,“最好是小肠线”这不废话么?赢宇翔尴尬地笑笑,“用缝衣服的那种针线也行,但必须得消毒。”
“消毒?”赢宇翔说得都是现代用语根本就没人听得懂,除了他自己。再说他连半调子都不是,纯粹纸上谈兵。但是那常总镖头就是无条件的信他,或许,就是所谓的“死马当活马医”?
“小姚,去找徐大人要些针钱过来!”
赢宇翔赶紧把大锅贡献出来,烧了一锅子的水,然后,他又带着虎克去到地里去找药草。
“你是说这种药草行?”赢宇翔接过虎克递给他的草,看了看,一点儿都不认识,细碎的叶子,毛毛茬茬的,“这是用来治伤的药?”他问虎克。
“杀——菌!”虎克很艰难地说出。赢宇翔虽然早就怀疑他属文明系之人,但初次听虎克这样说,他还是感觉到吃惊不小。“你是说这能杀菌?”虎克点了点头。
赢宇翔又找到了鱼腥草。虎克却找到一堆乌七八糟的东西,还有一种像石头又像泥块的,也不知是不是什么动物的粪便,反正,虎克说那粪便,最好了,赢宇翔只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所谓药草,全带了回去,“死道友又不死贫道”。
锅里的水已煮得开开的,赢宇翔把那些线、针还有那些手工纺的粗布统统的煮了一遍。
赢宇翔可不敢缝那伤口,自然是老常粗针大线的给缝合起来。他又把胡二胸口的箭也挖了出来,自然也用针缝好。把虎克弄的药都糊在了伤口处,用煮过水的粗布裹紧了。然后,赢宇翔又把鱼腥草、柴胡之类胡乱配伍的药,煮成汤汁,掰开胡二的嘴,强行给灌了进去。
“小兄弟,”老常等忙得差不多,突然对赢宇翔鞠躬行起了大礼,“这次多亏了小兄弟,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我老常的,一定要开口,老常我带众弟兄,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他指了指旁边的两个十七、八岁的镖师,“小姚、猛子,你俩过来,代我老常给小兄弟磕个头。”
赢宇翔一看,这可闹大发了,赶紧制止。“别,千万别,常总镖头,这不是在折小子的寿吗?”
赢宇翔穷人起家,也没怎么发达过,自然也就从未跟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深交过。他没什么野心,也不太想着会大富大贵的,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他只想自由自在地渡过这几十年的生命周期。不想被俗事俗务所羁绊,所以,要远离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尤其是江湖之人。“一入江湖路,再无回头时!”赢宇翔曾在风月场打滚那么多年,最是知道这个道理,与这些江湖人一点交集都不能有,否则,真得会带来灭顶之灾。
“常总镖头,真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未完待续。。)
ps:每天看着那些数据,一点写的心情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