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威给李石的买断合约里面说到,起点原创音乐网拥有李石五年内所有作品的独家授权,包括音乐的发行权和词曲的所有权,价格是每首歌三万块,但李石有义务保证在未来五年内,每季度至少上传一首新的作品。
这个价格对于一般的草根原创歌手来说其实已经不错了,一个季度一首歌,一首歌三万块钱,算起来相当于每个月一万的工资了,而工作仅仅是三个月完成一首歌。
但是在座的李石和陈彦威都知道,这个价格对李石来说绝对低了,以《斑马,斑马》目前的成绩,一旦上架,一个月的销售分成或许都会比三万块钱要多,再加上后面的细水长流,收益肯定比三万块多多了。
李石把合同放下,看了陈彦威一眼,玩味的笑道:“不管是分成还是买断,都有的谈,只不过您给出的价格是不是有点太缺乏诚意了?”
作为被徐婉派来跟李石签约的编辑,陈彦威自然不可能不清楚一首歌的价值,他之所以给这么低的价格,只不过是存了侥幸心理。
如果真的按照徐婉所说的用大神合同把李石签下来,回去自然也能交差,可要是能够用更低的价格完成授权,岂不是更好?一方面能给公司减少成本,另一方面显示出自己的能力啊。即使是让李石发现价格低了也没关系,所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再谈就是了。
“这次来的匆忙,带来的合同其实针对一般的原创者的批量合同,给你看这个只是让你参考一下其他条款,至于具体价格我们可以再谈嘛?”陈彦威早已经准备好了托词,不换不忙的说道。
李石知道他在鬼扯,能够从北平飞过来跟自己见面,怎么可能没有明确的心理价位,陈彦威打的主意,他心中大概也能猜到。
不过李石没有点破,接着陈彦威的话说到:“其实价钱什么的都好说,反而是这里面的其他一些条款我无法接受。”
“嗯?怎么说?”
“不管是分成还是买断,这上面写着我都需要把一首歌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你们,发行和售卖倒也还好说,可是为什么连词曲的所有权也要一起转给你们,要是你们转手卖给其他人,我却得不到任何补偿。”
陈彦威没想到李石短时间内能想到这么远,事实上这倒不是他故意给李石设下的陷阱,网站的合同一直都是如此,除了极个别的成了气候的歌手提过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再这一方面提出质疑。
陈彦威解释道:“公司制定这个条款的目的其实是出于保护自己,你想,要是你做了一首歌,网站给投入大量的资源让这首歌红了,你转头就把这首歌词曲版权卖给别的歌手了,人家制作了专辑什么的,网站的投入不是打水漂了吗?”
陈彦威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李石却没法认同这个条款。要是一般的网络歌手倒也罢了,没什么人会打他们歌的主意,可是李石脑袋里的是什么歌?都是那个世界里大江南北的金曲!随便拿出一首《斑马,斑马》就这样了,那要是拿出那些更火的歌,还保不准会掀起什么风波。
李石态度坚决的说:“其实我很想跟起点深度合作下去,可是这样的条件我真的没办法答应!”看着陈彦威有话要说,李石补充道:“要不然这样,反正如果买断的话价格肯定还要谈,不如就按照分成走,比例我也不多要,就跟普通歌手一样五五开,但是我一定要保留对词曲的所有权!”
陈彦威想了想,没有明确的接受或者拒绝,说道:“这样的话我得把你的条件给北平那边汇报过去,争取明天给你答复,你要是方便的话明天咱们还在这个地方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