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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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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子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子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说的着实有趣,我当时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子宸十分开心:“父王总说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正是呢……”凤歌用力咽下心里的吐槽,她实在很想问问这位大表哥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学习过外国通史,不知道有一个国家的君主热爱玩“花石纲”,然后彻底把国家给玩完了。

说好的神童才子人设呢?

大儿子憨厚爱玩石头,二儿子病弱爱写小说。这两位都不像是正常的继承人设定,凤歌印象里的律王叔从来都是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因此才能屡屡兵出奇招,立下不世战功。

没道理会养出这两个不着四六的二世祖。

凤歌实在不解,试探道:“王府里可还有第三位公子?”

“没啦,只有一个大姐,不过早年就嫁到东宁国去了。”凤子宸不解道,“姑娘为何这么问。”

也对,的确没听说还有第三个公子,凤子宸也的确是世子没错,也许现在的陌生感,是因为真的太多年没见了,当初还是十岁不到的孩子,变化大也是应该的。

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凤歌决定暂时先不想这个问题,她还牢记着自己进王府的目的,眼前这个凤子宸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从他这里突破,更容易一些。

凤歌小心翼翼将五花肉石放回博古架:“世子将来要继承这偌大家业,王爷担心世子牵挂太多,不能专心于此,因此多说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我父王忙于公务,难得在府中,一回来就先把我招过去骂一顿,哎。”凤子宸就像所有害怕严父的顽童一样,对凤歌絮叨着这些事。

“王爷经常不在家?常年在京师陪王伴驾吗?”凤歌故意装作什么都不懂。

凤子宸摇头:“以前是出征打仗,后来也经常要进京述职,现在本也没他什么事了,还是为朝廷的事忙前忙后,明明可以做个富贵闲人,偏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真是的,多干活也不会多拿什么好处,算了,他老人家想要发挥光和热,他开心就好啦,他不在家,我也正好乐得个轻松。”

每个家庭都会有这么一个吐槽老爹的熊孩子,说好了是来探讨奇石,结果反倒成了世子诉苦大会,凤歌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信息,比如律王三天两头不在府中,北玄营那里总是发不出军饷,律王实在看不下去,便会自己想办法筹些钱粮送过去,免得士兵哗变。

从凤子宸的话里听来,律王叔完全是一个勤劳善良,爱民如子的好王爷,绝对不会有任何大逆不道之举。

凤歌笑着说:“方才接我进来的那个仆人,走在一路,也是一直夸着世子颖而好学,现在世子又在不停的夸着王爷,真是和乐融融,羡煞旁人。”

“啊?是吗?那个人是我的伴读,总是一副板着脸的样子,我还以为他很讨厌我,没想到,也会说这么多好话。”

凤歌微笑道:“如果世子当真是这么想的话,那又如何会派他过来接我呢?”

“嘿嘿……”凤子宸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这个动作一出来,方才站在那里还有几分高贵的气质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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