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音瞥了厉之炎眼后便收回眼神,翘着嘴角笑了一笑,边摇着头,脚下步子不停,继续往前走。
走了两步才轻飘飘的说了一句:“你才不喜欢我。”
厉之炎见状,终是落后了一步。
以往与他好的那些女人们,百分之八十无需手段,他什么都不必做,对方自然会全套贴上。剩下那百分之二十,他玩点花样可以算作是情趣。不过能陪着玩已是他最大的耐心,甚少还会有妄想从他那里讨一点真心的。
如果真有那么不自量力妄想的,怕是第二天迎接对方的,便是他的潇洒离开。
可前头这位倒好,不但让他浪费时间和心思来使了手段,竟还嫌弃他光耍手段,却不附上真心?
厉之炎心头蓦然生出一股厌烦和索然无味,头一回生出了不想玩下去的心思。他的耐心也要看心情和看人。
脚步行走之间,终于见到了一个垃圾桶,厉之炎直接将一直捏在手里的热狗往垃圾桶里一扔。
手劲力道或许使的重了些,热狗碰撞在垃圾桶内壁上,发出了一声闷声的“咚”声,惹得前头的连音似有感应般的回头了看了眼。
还没说话,但接应系统已然开始叫嚷起来:“妈耶,感觉厉之炎要黑化。宝贝儿,你快跑吧。”
连音没跑,只是用一种了然的眼神看了眼垃圾桶,而后对厉之炎说:“如果我得罪了你,还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一定是无心的。”
有这么理直气壮的说自己因为无心得罪人的吗?既然知道自己恐会得罪人,为什么不能事先走点心?能不能不这么一本正经的不要脸?
厉之炎真要被连音的话给气笑了。
不过也是因为她这句,厉之炎重压下不耐烦,又掏出了一些耐心。
连音觉得谈话可以稍微告一段落,各自休整下,干脆也就收起了手中的地图,往近河的城市广场一处热闹点走去。厉之炎照例跟在其后。
时间已经中午,因为是旅游城市的关系,到处都充斥着走动的游客,休憩的旅人,以及闲逛的当地居民。
热闹的广场一角流泻着充满节奏的音乐,并伴随着年轻人的欢呼和尖叫。
许多人都被音乐和欢呼声吸引,以为是有明星在街边路演,不少驻足观看的。
连音本来对看热闹这类并不热衷,但想着要暂时休息,重新组织下半段谈话的内容,于是打算借助这热闹来掩饰一下,便招呼着厉之炎一块儿去看看热闹。
等挤进了人群里才发觉,哪里是什么明星路演,原来不过就是一群男男女女的年轻人在尬舞,同时还架了两台摄影机,似乎是在录制,回头打算发布到网络上。
随着网络娱乐的发展,特别是国外的年轻人都喜欢这一套,于是也带动了网络传播的更进步发展。
厉之炎看不懂尬舞,对这些更是丝毫不感兴趣。对于一些看到兴起处吹口哨欢呼的年轻人更是表示欣赏不来。虽然他名下也有投资娱乐圈,但娱乐圈的投资从来都是份额最少的那块,这与他的喜好自然也脱不开关系。
没看两眼,他便想离场。可转头看身边的人,正看的两眼含笑,偶尔下巴还跟着节奏轻点两下,他不得不疑惑,难不成她喜欢的是这个?
这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