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清石对刚刚不给人面子的行为,多少有丝丝的理亏,也就大方满足轩辕同志的八卦好奇心。在手上找了下记忆深刻的痕迹。
“嘿嘿,光荣战绩太多,好些都记不清怎么来的,这道能清楚的记得,第一次拿刀杀鸡,业务不熟练,用力猛了点,鸡头割掉了,就手指也差点一起割掉。
幸好那刀不没磨快,不然我现在都该成九指姑娘了,当时伤口深的都看见骨头,那血流的比那只鸡留的血还多。你猜我怎么处理解决的?”
“清清,是去医院处理的?”
宁澈盯着举起左手食指上,现在都很明显的刀伤疤痕,心里是明白能让她这么得意,绝对是没有去医院花钱的。
“你不食烟花的,这么仙呀,就割破个手还上医院,当钱是大风吹来的动不动就上医院,那估计我挣再多的钱,也不够去医院交医药费的了。
我当时用了一个非常省钱的方法,只是把烧柴锅灶下的锅底灰,刮了一大把撒在伤口上,剪了件旧衣服的袖子包扎一下,过几天就自然好。”
丁清石弯了弯指头,表示恢复完好,从小到大手上,脚上,包括身上,都留下很多疤痕,那些伤口都是靠她自己的土医术治疗。虽然是留了些疤痕,但没有花一分冤枉钱。
“你这样很容易感染。”
宁澈非常不赞同她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她不心疼,他听着都心里都难受,怀疑曾经的决定是否正确。
丁清石一看听众居然不给面子的反驳,于是顽固的来劲了,继续显摆她的曾经,省钱的光辉历史。
“就你这身板,抵抗力低下,确实容易感染,但我是谁,我可是能吃几大锅的女壮士,这身体能是普通人能比的么。
看我手碗这道伤疤,那年我妈突然想不开,非要把杀丑娘吃狗肉,我就这样英勇的用手挡住我妈的屠刀,救丑娘的小狗命。
我妈见我那英勇的舍身行为,吓的丢了刀就跑,从此以后再也不喊要吃狗肉,你猜我这道伤又是怎么处理解决的。”
“去医院缝针了的。”
宁澈暗哑平淡的语气,让人听不出一丝喜怒,身为继承人所接受的知识广泛,对于各类伤口,他都有一些了解,清清手腕上,明显有缝合留下的痕迹。
“额,你眼神挺利索的,它的重点不是去医院缝针,我可是用的止血神药三七,鼓捣鼓捣成粉,就使用在伤口上,本来都可以自己好的,是我大姑非压着我去医院,才花了几百冤枉钱。”
记忆不清,怎么找出这道黑历史了,唯一次自己没有处理好的医疗事故,对了,这黑历史也是有纪念价值的,被砍到手腕是夏天,伤口太深,估计是哪里没有处理好,伤口发炎感染了,她都还没有研究解决方案。
大姑就听到消息跑回来,找她妈打了一架,然后带着她去医院,医生还吓唬说什么再晚几天,她这手也该废掉,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把她大姑吓的,连忙让医生给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