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纪三(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世祖武皇帝中
永明八年庚午,公元四九零年春,正月,诏放隔城俘二千馀人还魏。
乙丑,魏主如方山;二月,辛未,如灵泉;壬申,还宫。
地豆干频寇魏边,夏,四月,甲戌,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颐,新城之子也。
甲午,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五月,己酉,库莫奚寇魏边,安州都将楼龙儿击走之。
秋,七月,辛丑,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缅,鸾之弟也。缅留心狱讼,得劫,皆赦遣,许以自新,再犯乃加诛;民畏而爱之。
癸卯,大赦。
丙午,魏主如方山;丙辰,遂如灵泉池;八月,丙寅朔,还宫。
河南王度易侯卒;乙酉,以其世子伏连筹为秦、河二州刺史,遣振武将军丘冠先拜授,且吊之。伏连筹逼冠先使拜,冠先不从,伏连筹推冠先坠崖而死。上厚赐其子雄;敕以丧委绝域,不可复寻,仕进无嫌。
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有勇力,善骑射,好武事,自选带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胆干;至镇,数于内斋以牛酒犒之。又私作锦袍、绛袄,欲以饷蛮,交易器仗。长史高平刘寅、司马安定席恭穆等连名密启。上敕精检。子响闻台使至不见敕,召寅、恭穆及咨议参军江悆、典签吴修之、魏景渊等诘之,寅等秘而不言;修之曰:“既已降敕,政应方便答塞。”景渊曰:“应先检校。”子响大怒,执寅等八人,于后堂杀之,具以启闻。上欲赦江悆,闻皆已死,怒。壬辰,以随王子隆为荆州刺史。
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静将兵讨子响,僧静面启曰:“巴东王年少,长史执之太急,忿不思难故耳。天子儿过误杀人,有何大罪!官忽遣军西上,人情惶惧,无所不至。僧静不敢奉敕。”上不答而心善之。乃遣卫尉胡谐之、游击将军尹略、中书舍人茹法亮帅斋仗数百人诣江陵,检捕群小,敕之曰:“子响若束手自归,可全其命。”以平南内史张欣泰为谐之副。欣泰谓谐之曰:“今段之行,胜既无名,负成奇耻。彼凶狡相聚,所以为其用者,或利赏逼威,无由自溃。若顿军夏口,宣示祸福,可不战而擒也。”谐之不从。欣泰,兴世之子也。
谐之等至江津,筑城燕尾洲。子响白服登城,频遣使与相闻,曰:“天下岂有儿反!身不作贼,直是粗疏。今便单舸还阙,受杀人之罪,何筑城见捉邪!”尹略独答曰:“谁将汝反父人共语!”子响唯洒泣;乃杀牛,具酒馔,饷台军,略弃之江流。子响呼茹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见传诏;法亮亦不遣,且执录其使。子响怒,遣所养勇士收集府、州兵二千人,从灵溪西渡;子响自与百馀人操万钧弩,宿江堤上。明日,府、州兵与台军战,子响于堤上发弩射之,台军大败;尹略死,谐之等单艇逃去。
上又遣丹阳尹萧顺之将兵继至,子响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沿流赴建康。太子长懋素忌子响,顺之之发建康也,太子密谕顺之,使早为之所,勿令得还。子响见顺之,欲自申明;顺之不许,于射堂缢杀之。
子响临死,启上曰:“臣罪逾山海,分甘斧钺。敕遣谐之等至,竟无宣旨,便建旗入津,对城南岸筑城守。臣累遣书信呼法亮,乞白服相见;法亮终不肯。群小惧怖,遂致攻战,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军,希还天阙,停宅一月,臣自取尽,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臣免逆父之谤。既不遂心,今便命尽。临启哽塞,知复何陈!”
有司奏绝子响属籍,削爵土,易姓蛸氏;诸所连坐,别下考论。
久之,上游华林园,见一猿透掷悲鸣,问左右,曰:“猿子前日坠崖死。”上思子响,因呜咽流涕。茹法亮颇为上所责怒,萧顺之惭惧,发疾而卒。豫章王嶷表请收葬子响;不许,贬为鱼复侯。
子响之乱,方镇皆启子响为逆,兖州刺史垣荣祖曰:“此非所宜言。正应云:‘刘寅等孤负恩奖,逼迫巴东,使至于此。’”上省之,以荣祖为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