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是座小城市,他们的住处,本就离着驻军比较近,二十多分钟的时间,大家就停了下来,把五辆自行车并排摆在了,部队驻地偏西的一个存车处。
那女孩往军营的方向,看了好几眼,见所有人都提步往前走,这才有些不舍地追上去。
肇小哲有些不放心地回头嘱咐:“小莹,跟上,别自己乱跑啊!”
女孩嗯了一声。
到了山脚下,金启祥看到,有些大喘气的肇小莹,才察觉到今天他们走路的速度,没有顾及到女孩子,马上看了眼宋依依。
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一顶遮阳帽以及精致的下巴,还有有些纤细的身形:“依依,累吗?要不我们歇会儿?”
宋依依立时应道:“不累,上山吧。”
金启祥听着清脆、平稳的声音,就知道她确实没累,就转向肇小莹:“小莹,你要不要歇会儿?”
肇小莹怎么会让一个平民比下去,马上说道:“不用!”
另二人虽然以前,也与宋子安在一起玩过,但那都是三年前的事儿了,况且他们是因为金启祥,才与宋子安偶尔聚到一起的,与宋子安只能算认识,并不太熟悉。
所以,他们更没见过,以前深居简出的宋依依,如今听着这些好听的声音,只觉得如同黄莺般婉转。
他们直觉拥有这么好听嗓音的女孩,应该长得不差,但因为宽檐遮阳帽的缘故,同样看不到宋依依的长相。
宋子安直接站在妹妹的身前,挡住了他们探究的目光:“启祥,上山吧!”
金启祥笑笑,年少慕艾,太正常不过了!要不是昨天见面,宋依依的眼神清澈无波,他都想要细心呵护她,当然是以男人的方式。
但是,她随后流露出来的气质,是天之骄子才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让他敏锐地意识到,现在的自己与她的差距,迅速掐灭了他刚萌芽的小心思。
金启祥遗传了祖父辈的思想,女人是不能与权利、事业、金钱,相提并论的。他不想失去,宋子安这个非等闲之辈的朋友,将来极有可能相互扶持的伙伴。
他调整了一下背包的带子:“走喽,希望今天能碰到好东西!”
此话一出,肇小哲和另二人都起了兴致,男孩子对于打猎都是感兴趣的,尤其他们这个有骑射传统的民族,更是对打猎情有独钟!
几人蹭蹭蹭地走在前面,一路上说起了,以前猎到一只老鹰的经历,一时间欢声笑语不断。
说是山,并不高,在海拔五百米以下,实际上是长白山余脉,严格的说来,属于丘陵地貌。
这里草木茂密,在精神力的帮助下,宋依依已经发现了,栖息在深处的黄羊、狐狸和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