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嘛!你老妈给介绍的是个什么鬼,一点都不守时!”孟笛小声嘟囔着,隔着咖啡店的窗户,把正对着自己那面墙上的挂钟照进了手机中。
“得嘞,有这张照片为证,我老妈也就没话讲了,谢啦!”电话还在接听中,刘爱美小得意地道。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可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漂亮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身上。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露出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修长有力的脖颈。黑色的长裤,黑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步伐轻快地踩过寒冷的路面。
高挑而充满了张力的身材,配上一张菱角分明,五官英俊的脸庞,让他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然而,如此一个高冷格调男人的手里,居然拎着一串——冰糖葫芦!
没错,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冰糖葫芦!看那人脸上勉强的表情,好像在下一刻,就要把那串颜色鲜艳的糖葫芦随手扔掉!
“等等,辣椒!我看见那个举着冰糖葫芦的人了!——是个怪叔叔欸!”乌溜溜的眼睛紧盯着那串如灯笼一般的红色,孟笛的声音忽然压低了下来。
“啊,他来了?”刘爱美的语气一顿,无限遗憾地抱怨道:“真是的,再晚到一会儿多好!”
刘爱美是孟笛高两届的学姐,俩人在校园中因为身处同一个社团而熟识。巧合的是,在孟笛毕业后入职的公司里,俩人又成了同一个部门的同事。于是顺理成章地,她们成了闺蜜加死党。
女人的友谊,开始得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然而却是一经结盟就牢不可破。
而今天孟笛从温暖的家中给折腾出来的原因,还要归结于刘爱美的母上大人。
因为看不起身为穷酸教师的现任男友,刘妈妈非逼着刘爱美今天出来约会一个据说是高富帅的金白领。而就在这微妙的时候,她那作死的男友却要远赴西南,参加援藏支教。
一边是今天即将远行的男友,一边是以断网断电相逼的母上大人,刘爱美眼珠一转,就想起了自己那个住在附近的小闺蜜。
话说闺蜜有的时候,就是用来当炮灰,堵枪眼的。
如此这般吩咐了一通后,于是孟笛就穿成了狗熊一样,潇洒地站在冬日的街头,被嗖嗖的西北风吹得各种凌乱。
当然,为了报复那个高富帅让自己闺蜜冰天雪地中代替自己相亲的仇,刘爱美恶趣味地让对方举着糖葫芦,做为相见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