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担心下一次会成水涝。
安荞看了看雨后的天空,觉得天象还是可以的,最近这几天虽然还会有雨,但应该不会下太久,说不准还是三天那样。
天空放晴,几人继续赶路,一路上倒是采了不少蘑菇。
雨后的蘑菇一晚上就能冒起,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
只是遇到的毒蘑菇也不少,很多都是从尸体上长出来,安荞几人看到后都是一阵沉默。
人为什么会有三六九等之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太明白,可显然易见的,一旦一个人有了能力,很轻易就能凌驾于比自己能力低的人之上。
虽然各处都在闹灾荒,可显然安荞几人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上河村乃至整个丰县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灾情发生的那一年,整个丰县的城门都关闭了,这一关就是整整五年。
安荞家后山那片洼地开发出来后有六千多亩,全都种上了稻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那个地方温度偏高,一年能种植两次,收获也是极高,勉强能供应整个丰县的食度。
只是粮食也贵得很,这五年上河村真的是肥得流油。
而丰县运气很好地在上青河的源头,一直到上青湖那一段都不曾断流,因此干旱虽然使得很多地方收成不高,但也绝不是颗粒无收。
与此相比较,成安府城的情况就不太好,为此蓝天锲还来过不少次上河村,为的是高价购买粮食。
那些洼地讲真蓝天锲很是眼红,却不敢动什么歪主意。
早在蓝天锲封王前,丰县就被荣王划分为顾惜之的封地,属于顾惜之的地盘。
蓝天锲还没脑残到跟顾惜之抢地盘,哪怕丰县不是顾惜之的地盘,蓝天锲也没那个胆子去动,毕竟安荞等人太过厉害,讲真那就不是个人。
再且蓝天锲还等着安荞回来,如果安荞再不回来他就得疯了。
上一次明明就说好要给看病的,结果病还没看人就跑了,最后还一跑就是十年,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王府里的孩子已经多到住不下去了,纵观整个历史,说不定也没几个人跟他那么能生的,生孩子就跟下蛋那么简单,一个没注意就下了好几个,光是取名字就令人头疼。
好在姑娘比小子多,否则真得吃死他这老子。
阿啾!
安荞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
小心摸了摸肚子,听说有人打喷嚏,把孩子给喷早产了的,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安荞虽然是个当大夫的,可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头一次,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好奇,以前明明就懂得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一知半解。
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安荞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走快点吧,我看今年这年头应该不错,庄稼都长得挺好的,在外头流浪的人想必也回家了。”安荞觉得这是好兆头,虽说一路上遇到不少地方起了瘟疫的,可都被安荞给治了,自然就不担心会扩散。
至于上河村那个地方,安荞一点都不害怕,有得吃有得喝,一般都不会出事。
黑丫头翻了个白眼:“最慢就是你了。”
安荞斜目:“你要不给我找事情,你看我速度快不快?”
死丫头为了赚银子,还真是见着有钱人就不挪步,问清楚若是有病人,非得拉她去给人治病不可。
有银子不赚王八蛋,这是黑丫头原话。
安荞也是这么想的,能在混乱的五年里保持着富贵,想必底蕴不错。
至于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安荞则不去琢磨。
这个世界既然有好人,那就一定会有坏人,两者定然是并存的,永远也消灭不尽其中的一方。
黑丫头默默地看了一眼安荞背着的五行鼎:“那胖姐你还是慢点吧,我怕走得太快的话,你会受不了,毕竟背了那么大个东西。”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真爱讲废话。”
黑丫头:“我这是关心你。”
安荞懒得理黑丫头,开始的时候的确有点吃力,可后来渐渐习惯了,就没觉得这五行鼎有多重,感觉就跟背了一个成年人一样。
讲真吃饱喝足,背习惯了以后,真不觉得有什么。
况且这不仅仅是一个鼎,里头还装着她的男人,她肚子里的女儿的爹。
有此动力,别说是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就是三个她也得背啊。
不回去的话留在这边生孩子,留在这边过年么?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话大黑狗一定很赞同,只可惜了那条纯种母獒,竟然不敢跟大黑狗走。
想到当时大黑狗一步三回头的样,安荞就一脸幸灾乐祸。
果然狗不是好狗,主人也不是好主人。
一路上无聊,黑丫头就问起安荞走的这十年里,去过什么样的地方,又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
安荞倒没有隐瞒什么,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说了起来。
只是说话的时候,安荞总觉得有人在偷听,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想把人找出来,后来就当作没有发现一般,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
那个偷听的人,安荞觉得是雪韫。
也因为是雪韫,所以安荞才当作不知道一样,既然雪韫不打算露面,她也没必要去点破点什么。
如此相处,谁也不会觉得尴尬。
一直到快三个月,安荞几人回到成安城,那若有若无的气息才消失不见。
之前的那一丝不确定,这才终于完全确定,跟随着的那人就是雪韫。
原本安荞并不打算留在府城,想继续赶路直接回到家里,不想一进城就被拦了下来。
拦住的自然是蓝天锲的人,自打知道安荞要回来,并且很快就要回到府城,蓝天锲天天派人去堵,很多时候自己也去,堵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把人给堵着,可见蓝天锲有多么的执著。
事实上不执着也不行,王府里头的后院不够用了,再这么下去一人一个房间都不够,所有下人都得住大通铺去。
儿孙太多也不是件好事,至少蓝天锲是这么觉得的。
“本王可算是等到你回来了,这一路上肯定累了吧,本王已经命人准备好酒菜,为尔等接风洗尘。”蓝天锲一脸认真,看起来连半点虚伪都没有,完全是对安荞的关心。
安荞盯着蓝天锲的脸看了看,说了一句:“瞧你这面相,子孙宫挺繁荣的,看着就跟一颗结满了石榴的石榴树,等这石榴成熟以后,又能长出一堆的石榴籽来,一个家族若能繁衍至此,定然能屹立不倒啊!”
蓝天锲差点一头栽下去,这形容听起来还真他娘的恐怖。
想到自己最大的孩子今年已经要满十三岁,蓝天锲浑身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若孩子也跟自己这般能生,堂堂成安王府估计得去讨饭吃。
只需三代人,就能生出一个镇子的人来,四代就是一个县,五代那就是一个府城,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