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宜诺斯艾利斯素有“南方巴黎”之称,这座拥有全球最干净天空,最清新空气的城市,总是让人忍不住迷恋它,不管是白天或者是黑夜。
这里的黑夜,相对于眼光普照的白天更让人沉迷,这里有灯红酒绿的街区,也有安静闲适的住宅。站在你可以领略银河般的街灯,五月广场上闪烁的光跟天上的星星一样。玫瑰宫在夜色里分外妖娆。
它跟古神话里的浪漫和美好连接起来,所以,他们才会选择这里作为婚礼举办地点。
夜,分外芳香迷人。这是属于杨瑾维跟何凌霄无数个夜晚开始的第一夜,也是他们注定属于彼此人生的开端。
屋子里,燃着印度特制的熏香,红彤彤的蜡烛是杨瑾维的姥姥让人准备的。听听她这个洋媳妇怎么说的,她说虽然大家作风都比较西化,还是得有点老祖宗的讲究。所以他们房间里除了红蜡烛,还有红色的帷幔跟锦被。其他那些秤杆红盖头,合卺酒什么的都免了。但是咋眼一看还是有点像模像样。
姥姥倒是印证了那句,“嫁谁随谁的”古话。
红色跟阿拉伯镀金边家具壁纸,让周遭的一切显得更加奢华庄重起来。
在一片红色跟金色里,她的脸像是上好的釉色调出来的蜜。映着蒙蒙的烛光,她的眼睛也变得蒙蒙的。
暗夜静静的,静静的,让人想要干一点坏坏的事情,让屋子里的夜也变得生动起来。
屋子里光线沉沉的,沉沉的光线里,本来就有一幅好皮相的人,就变成了暗夜的精灵。
时而像是小梅花鹿一样惊惶,时而像是狐狸一样狡黠。惊惶时,她就像是受惊的蝴蝶,挣扎都那样无力,又惊惧又害怕的扑腾,又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怕是多用一点儿力气,她就要折断翅膀。所以他就在她的眼睛里变得格外小心了些。偏偏她又变得不安静,不安静从她的肢体到她眼睛,黑黝黝的眼珠子就变得狡黠,她就像是黏糊糊的又狡猾的小猫。
周所周知,小猫脸皮厚,而且特黏人。拥着慵懒的眼睛跟细细的声音,而类似于猫儿的何凌霄,眼睛眯起来的时候摄人心魄。声线低低的像是棉花糖,那种儿时我们在街边花上几毛钱就可以看到一根竹签子绕啊绕像是变魔术似的出现雪团子一样斑斓一大团。贪吃的一大口咬下去,糊了满脸糖汁。小口小口咬下去的话,就有一种绵密感。回味也是悠长的。
杨瑾维幼时在唐人街吃过一次,他跟刘本森就就是两个极端,他是后者,所以他总是能品尝到最好的。
此刻他就是在品尝棉花糖。
那么绵,那么甜,让人一小口,一小口的品。
“杨瑾维……”
“嗯……”
“好像外面有人在敲门。”
“谁那么没眼色。嗯?”这可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真的,你……听……”她的声音变得更加破碎。但是却固执的扯着他的手。
“我在敲你的门,宝贝儿……放松……”
什么嘛?杨瑾维说的什么,混蛋!
说得她脸又烫又热,如果光线再亮一点,肯定能看到她的脸像是煮熟的虾子。
“嘿,专心点。”他一边含着一边怪她不专注。
手机又响了,该死的!杨瑾维气的捶床,手刚刚放在她身侧又放轻了力道改为撑起来。
扯过浴袍套上,打开门,外面恭敬的站着几个人,他们手上捧着托盘,托盘里是看起来精美的食物。刘家的老管家介绍说是新人洞房前需要进食。他们把食物放进房间的桌子上,管家还在介绍每种食物的寓意。什么百年好合,子孙绵长……
杨瑾维不得不站在那里等着他说完,然后送他们离开。
他家那个老太太哟……好吧,看在她一片热心下,还是把何凌霄叫起来。确切的是抱起来。
“喂,你干什么?”何凌霄囧得要死,有这样什么都不穿就进食的吗?
“吃饭啊。”
“我冷!”她瑟缩一团。
他大大咧咧的坐下来扯开自己的衣襟,把她往胸前一摁,“这样就不冷了吧?”
其实杨某人此刻也是憋着坏水,他想着以后叫刘本森那家伙尝尝这样的厉害,不,是更惨的那种,把挑盖头,合卺酒,闹洞房那一套也给他用上最好。
从餐桌开始,一直到沙发,然后到卧室……旖旎满屋。
最后的最后,他们都品尝到儿时那种甜蜜,长大后的激动。
“霄霄,宝贝儿,我们要一个孩子,嗯?”他贴在她的耳边。
他的童年,他的青春都在一片静默跟坚持不懈,懂事的长大。过程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还好,他对她,她对他还是爱着的。还会爱很远。他们都经历过父母不幸婚姻带来的影响。所以他相信他们以后会走得很长很远。
本来还在气喘吁吁的人,此刻脸上红的像是樱桃,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好像刚刚他没有像以往那样做……他们说那样会有宝宝。刚刚原来他就已经存在这样的心思,现在还来问她,先斩后奏自作主张的家伙。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这样做,她并不反感,好像还很乐意。何凌霄心里狠狠地哀叹了一下。天呐,这样下去她非成夫奴不可?!
听听她都违心的说了什么,“杨先生,为什么?”
“为什么,你是我老婆啊。”杨瑾维几乎不假思索是说。
“可是生不生孩子也是我的自由。”她梗着脖子说。
“何凌宵我们现在是谈的是孩子的人权问题。”杨瑾维抬起头来严肃的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