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是精彩的,也是无奈的。
我的父亲是个神奇的人,我们一家搬迁到沈阳以后,他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竟然从一个农村汉子变身成了一名小学老师。
而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踏上了漫长的读书生涯。
转眼间,十八岁已致。
就在我生日当天的夜里,我背着父母,偷偷的在我房里打开了爷爷留给我的那个粗布包。
布包里一共仅有三样东西:一个刻慢古篆文的铜手镯,一个如动物爪子般的黑色挂坠,一本八十年代已经泛黄了的笔记本。
我把手镯扣在了左手腕上,竟发现不大不小刚刚好!
而后,我迫不及待的托起那个特殊的挂件,因为我此刻已经猜到,这丑不拉几的爪子,就是传说中摸金校尉的象征物——摸金符。
我之所以敢肯定,因为我儿时在我爷爷的脖子上见到过,没想到这么重要的东西,他那一次行动竟然没有佩戴,而是留给了我。
我喜出望外,毫不犹豫的把摸金符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最后,我拿起了那个笔记本,我仅仅翻看了几页,整个人就惊呆了!
我本以为这笔记本就是类似账本一样的东西,却没想到,这里面记载的都是我爷爷生前盗墓的资料,虽然有些文字和图案我看不懂,但这对我来说,就好似侠客得到了武林秘籍。
……
我参加工作以后,生活过的并不如意。
辗转几年下来,我不但一事无成,更是越混越落魄,到了后来,都要靠我老爹的救济才能勉强度日。
我二十岁那年,迷上了看网络小说,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我不喜玄幻、仙侠、都市等大热门,却唯独酷爱灵异盗墓类冷门。
前几年我只是爱看书,没日没夜的看……
渐渐的,我开始尝试着写作,本是心血来潮的无意之举,可写着写着,随着粉丝数量的增加,我最后竟然成了一名专职网络作者。
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奔三了!
此时的我,已经在业界小有名气,收入渐渐升高,生活也步入正轨,当然,我的成功有一半是靠我爷爷的笔记本而成全的。
多数的作者,都喜欢熬夜,我也一样,是个十足的夜猫子。
那一夜,刚过午夜,我莫名的卡文失去了灵感,我点燃一支烟走到了阳台上,望着楼下此刻安静的小广场发呆。
我住三楼,借着昏黄的路灯,小广场上的一切尽收眼底。
这里白天是老年人的乐园,可到了午夜,却安静的如同画卷一般,仅是偶尔有那流浪的猫狗路过,发出并不会扰人清梦的叫声。
突然,随着一声怪叫,一个身影窜到了广场中央。
我立刻邹起了眉头,因为这个人很奇怪,甚至说……很诡异。
这显然是个女人,大概五十多岁,身上的衣服极其破旧,头发凌乱不堪,脸上涂满了泥垢,看她那样子,竟是连街上的乞丐都不如。
我正思索间,那女人突然开始又蹦又跳,而后口中乱喊乱叫,就好似地狱爬上来的恶鬼般,围着小广场撒开了欢。
我明白了,这应该是个受了刺激,流浪已久的疯婆子。
邻里的灯光渐渐亮起,有人探头朝下看,当发现是一个疯子在发疯以后,也就咒骂着回去继续补觉了。
我却不然,或许是我写作的原因,我竟然对这疯婆子极感兴趣,我侧耳细听,想听听她喊叫些什么,却是一句完整的也没听出来。
突然,那疯婆子停住了脚步和喊叫声,瞬间仰头看向了我。
我猛然一个机灵,并不是她的面目有多么可怕,而是她那双与外形极不搭配炯炯有神的眼睛,我莫名的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