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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回孤着,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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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男何其多?不过也有好男人的,像秋过留痕大哥,一见我不开心,就过来鼓励我,还有蝶姐那儿的小石头,谢谢你们。

但愿不用再写贱男三。

孤独着,快乐着

我先生小虫,一心自以为是最懂我的人,其实我不说,他错了,最懂我的人只有我自己,我的心永远有个角落为自己留着,我毕生孤独。

我喜欢孤独:孤独是一匹渐老的瘦马,/独自踟躇在凄清的古道上。/欢乐这兄弟已离它而去,/血红是它浑浊的眼。/岁月令它的长毛,/白了又黄,/黄了又白。/心事是它的保护鞍,/它不会轻易把它卸下。/我走过去,/缓缓地牵过它,/打算和它一起闯天下。

这是我第一首诗,也是我永远钟情的诗。

因为,我今生是和孤独作伴的。我孤独着,快乐着。

有个说过,伟人都是孤独的。我不是伟人,却同样享受孤独。

孤独让我更加美丽。

最孤独的一首诗,想必是陈子昂的《登幽洲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涕然而泪下。

他孤独在生不逢时,无知音人也。

我呢,我身边蝴蝶多多,却为何孤独?

也许,你要笑我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可是,要是我不深深体会孤独的韵味,我为何写出如此之多悲伤的情诗?宋词?元曲?还有那一篇篇深情的笔记?

我也不懂为什么?

也许我天生狂傲,也许我天生怪辟,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喜欢独处,找一个无人角落,静静地疗伤。

不让你看到我的伤悲。

在人前,我希望我是强者。

这就是我内心深处的孤独。

我把软弱和温柔藏起来,用锋利来包装自己,因为,我曾经被伤害得太多。

如今,我得到了幸福,爱我的人好多,通通很爱我,而我,和我最爱和人一起生活。

只是,我内心深处依然孤独。

孤独着,快乐着。

我眼中无帅哥

上次写过一篇《老公眼中无美女》,我想,该轮到我了,那就来篇《我眼中无帅哥》。

帅哥,在我们广东叫“靓仔”,在我们顺德,最尊敬人,最普通的称呼是,见男的叫“老细”(老板),女的叫“靓女”(美女),包你走遍顺德,而个个笑脸相迎。由此可见,“老细”比“靓仔”重要,呵呵,美女选你,也是看金不看脸蛋。

我眼中,却也是没什么帅哥的。

终其原因,却是因为身边“帅哥如云”。

我老公,虽然不算极帅,也算是斯文靓仔书生型吧,虽然样子有时是累点,苍老点,可是,我小锶选得的人,那儿会是丑的?

而我顺德的好友,却也是个个是帅哥。

说也奇怪,我的男性好友比女性好友多,且对我更好。如毅,峰,狼,罗建,朗等。

毅的样子,有点像温兆伦,额头高高,极有智慧的那种,呵呵,这家伙是蛮聪明的。结婚成功泡到顺德信社总社长之女,利用岳父雄厚资金,成功当上几家学校的校董,投资教育界来赚钱,眼光独到,厉害得很。我上次去见他,他的秘书叫他“杨董”,我笑死了,他任我笑个半天。我说他怎么肥了,以前是帅哥,现在可没那么帅了。他却笑说,现在也是“靓仔”,不过是肥的“靓仔”,我笑得肚疼。呵呵,不管他如何有钱,在他心目中,我永远是他最尊敬的“婷姐”,(我以前的同学,都尊称我这个称呼)这可是他说的。

峰嘛,斯文靓仔型,样子像吴启华。那天,我跟他一起吃饭,还有他一个朋友,谈起我新签了模特公司,峰叫我小心点。这时,他的朋友很好笑,说峰,你像那个吴启华,拍三级片最像了。我也笑,峰嘛,也在一边好笑。

狼嘛,没像什么明星,可也眉目清秀,剑眉,而且,他的样子,跟他名字差不多,很坚毅。也算帅哥吧。

罗建呢,小时候,我就跟他太熟悉了。当时,班中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只对我好,我却从来对他没什么感觉,他嘛,应该算是跟我青梅竹马的人了。

朗也是极帅的。米八的个子,很像张学友。我现在想起来,怪不得上次峰的好友,他也认识朗,说朗是大帅哥,我说我跟朗很熟悉,以前在上海时,我的钱花光了,朗曾经给钱我用,不用我还。峰当时酸溜溜的样子,说他肯定不安好心,想起来,我很好笑。

而我的网友,很多来见我了,都是极帅的。默就很像何家劲,是最帅的。而他对我,唉,剪不清理还乱。

秋雨大哥,也是个帅哥,且是个有钱老板,见面礼是一条珍珠项链,我一直戴在脖子上。

其实,男人帅不帅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对你好不好,和你能不能谈得来,这是我选老公,其次选朋友的第一原因。

其实嘛,我身边太多美男了。所以,别跟我说你是美男,因为,我不会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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