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简迟听到这话,用浓重的鼻音哼了一声,我急忙挡住他就怕沉落一会六亲不认起来把我俩一起灭了,索性指了指墙上的钟催她去幼儿园接女儿。
沉落咬牙切齿地走后,简迟失去了一个目标,把全部的视线集中到我身上扫射了许久,如果他手里有把机关枪我现在肯定壮烈捐躯了,可这种眼神让我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类似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关键它还不适时宜地出现在一个快烧昏了的孩子的眼睛里,也难得他烧成这样一双漂亮的眼睛还能这么炯炯有神,可扫着扫着大概太费精力,他一侧头半闭着眼睛盹了过去。
我这才呼出一口气,给简乔发了短信告诉他医院的位置,久久没有得到回复。
望着简迟睡得很平静的小脸,我逐渐意识到那种眼神的来源,简乔从没有那么警惕的望过我,只有温夕。
温夕曾那样看过我。
那年我过十八岁生日,宋姨说要给我庆祝,温夕自觉给来家里给宋姨打下手,一碗红烧肉做出来后,宋姨端起来尝了一口就说:“怎么做的,这么咸,飒飒不爱吃。”放碗的时候还一个手滑把碗打碎了,是有心为之还是无意已然无从考证,而温夕是哭着跪在地上用手撸着那碗打翻的红烧肉,我还记得她满手酱紫色的汤汁,泪眼凄迷的样子,连我都看的心肠起褶子了,只好蹲下帮她一起捡碎片。她却轻轻地挡住我的手,抬头看着我。
就是那种眼神,那种警惕得仿佛是我打翻了那碗肉的眼神。
那时她在我眼中,家世好相貌俏涵养佳学历高,怎么说也算一个四有美人,还时常自愿来简家客串田螺姑娘,在如今稍具姿色的姑娘纷纷宁愿钻进宝马车里哭的社会大环境下,她还愿意坐在简乔的自行车后抱着他笑,实在很难得。
可宋姨见到温夕,能不拉着张脸就说明那天已经是心情大好格外开恩的日子了,而对着我,她永远和风细雨,笑得不似亲妈胜过亲妈,以至于我一度怀疑过该不会她才是我亲妈吧。
也难怪温夕会那样看我。
那天的收场,是简乔过来对我说了句:“小心割到手”就把我带出了厨房,却陪着温夕一起收拾了残局,又一起重新做了一碗红烧肉,味道微甜,的确是我爱吃的,可咬在嘴里的感觉却非常苦涩。
那顿食不知味的饭,竟成了我十八岁的记忆。
而那一次,也是她暂别简乔前,我最后一回见到她。
作者有话要说:景飒这个故事,包含了我和我的朋友们成长记忆里一点凌乱的剪影,
而这些记忆对我来说珍贵到了一个难以言传的地步。
这也是为什么去年写了《景飒》不久便决定停笔。
曾想让回忆止于回忆,算了。
直到八月中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我与一个从小一起长大后来却因为各自忙碌而疏于联系的朋友聊MSN,我说,我想过写一个怎么怎么样的故事。
他讲,好啊,很好,让别人知道我们小时候是多么得下敢凿地上敢操天云云。
我们隔着网线和千山万水一同追忆小时候一起做过的蠢事,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喜欢,以及偷偷爱过的人。
最后他说:嗯,这么想想你果然一直是个没怎么用脑子在生活的人。
我想我到现在都是。
我这边夏未完他那边冬已至,我对着电脑苦笑了很久,才敢打开《景飒》的文档重新把少年时那些小伙伴的影子以及我们有过的欢笑和遗憾,一点一点地填充进去。
也许写文正是修心的一个过程吧。
总是希望有许多的人来看,又偶尔矛盾地希望别有那么多人看到。
就在这个纠结的心情中,把自己对生活的体悟慢慢地缓释。
而这次回123言情之后,许多感觉都变了。
总觉得白云又苍狗了白驹也过隙了。
所幸你们几个都在。我很欣慰。
尤其是苹果同学的在微博里总提到景飒,让我觉得有人惦记始终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
没有其他了,谢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