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姑娘家,穿着男装太显眼了。
她一身朴素的女子装扮,低调的绛紫色的交领窄袖襦裙,裙子并未拖到脚面,只到小腿,里面套着一条阔脚的同色裤子。
不过,裤子盖住的却不是寻常的绣花布鞋,而是一双结实牢靠的小牛皮靴子。
头发编成辫子,在脑后绕了两圈,用布带绑住,免得万一动手打起架来碍事。
长贵也收拾得很干净利落,一身利索的靛蓝色短褐。身上挂着个有数个口袋的褡裢,瞧着鼓鼓囊囊的,塞了不少东西。
背上还斜背着一柄剑鞘磨损得厉害的长剑。
长剑看着有些年头了,不知道他是哪里弄来的。
你小子尽出花样,卫小歌竟无言以对。算了,小孩子有柄长剑装样子,显得家学渊源,反倒会让那些捕快们不敢放肆。
双肩的柳条背篓中铺了柔软的小毛毡,这是长富的窝,按照老规矩被她扛在身后。
打开大门,便见门口不远处停着辆半旧的马车。马车的驭位上斜斜靠着个瘦长的少年,脑袋一点一点的,如小鸡啄米似的在打盹。
卫小歌笑了。
新收的小弟在这里等着呢,还以为他后悔了。而且竟然颇有些眼色,没去敲门打扰。
她趋步上前,在少年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少年猛地惊醒,睡眼惺忪地看着卫小歌,“啊,公子......咦?”
因为过于惊诧,浑身不自在,手脚都没地方摆。
“小公子”是个姑娘家,他自然早瞧出来了,只是人家要男装打扮,当然不能戳穿讨打。
不过眼前的“公子”洗去了脸上的黑灰,换了一身女子装扮。
一张稚嫩的瓜子脸,眉清目秀,嘴角弯弯噙着一丝笑容,瞧着十分娇美可喜。
那些僧人都是一招就死,全部咽喉被切断,简直太厉害了。可是眼前这姑娘,这哪里是什么杀了十几个和尚的英雄,简直就像个需要人保护的小丫头。
少年整个人都呆了。
傻傻地愣了半晌,他才结结巴巴地说道:“姑娘......嗯,我叫薛绍奚。千红姑姑她在马车里,说是要跟着姑娘一道,还有小孩找不到人收留。想请示姑娘该怎么办。”
卫小歌打量了下薛绍奚,见他与长贵的打扮有些相似,换上了一身全新的墨灰短褐。
脸上的污迹擦洗干净,面目十分端正,浓浓的眉毛透着些正气。因为瘦得厉害,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好似占了半张脸。
哪里还有半点之前的那副乞丐模样。
“我姓卫,叫做卫小歌,歌曲的歌。你叫我卫姑娘便好。孩子的事,我再问问千红吧。”
她直言相告,免得人家不知该怎么称呼,不过她却不晓得,这年头女子的闺名不应该随意告诉旁人。
只是薛绍奚流落在外数年,也不晓得这个理,点点头,恭谨地说道:“是,卫姑娘。”
薛绍奚终于从惊讶中恢复过来,不由自主地朝着长贵那边溜了一眼,看见这位卫家的大弟弟背后的长剑,眼中露出一丝羡慕之色。
有一天也能背着一柄剑,能够手刃仇人,叫他做什么都行。
这个大些的估摸着有些本事,背着长剑。另外那个被僧人抢走的,估计在背篓里,应该不到三岁。
卫姑娘看着比他还小个一两岁,还带着两个更小的弟弟。
难不成也是父母双亡?
正在此时,马车的帘子被一只纤纤玉手撩开,那名叫做千红的女子低头钻了出来。
她屈膝福了福,轻言细语说道:“卫姑娘,千红失礼了。先前睡过去了,没发现姑娘前来。八名孩子,有三名被家人领了回去,还有三名送去给了不能生育,却愿意养育孩子的姐妹。”
就算卫小歌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这道数学题也十分简单,不会弄错,八减去六,还剩下两名。
难的不是数学题,是一道摆着眼前的选择题。
今晚就要出城,剩下的两名孩子怎么办?带上真的很麻烦,仍旧留给千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