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珍儿来过这胡同几次,听爷爷提过,榆树胡同因胡同里有棵百年老榆树而得名。
据说相府大老爷当年还没金榜题名前便是住在这榆树胡同,高中拜官后,还回过这胡同吟诗一首,成为了一时佳话。后来便有无数赶考的秀才将这胡同当作风水宝地,在临考前纷纷前来对那老榆树诚心跪拜。
再后来就有很多考生索性搬来这榆树胡同里住下,前后加起来也有十来个高中进士,榆树胡同便是名声大噪,越来越多的外乡人在这里开府建宅。
渐渐地就形成了现在书香气息浓郁的幽静胡同。
榆树胡同因为地域的关系,宅子屋舍都不算大,当然也不便宜。
童海能租下胡同里一户两进的小院也是碰巧那家人的老爷急着调任官职,又见童海这一家子都是老实人,正好帮着看看家聚聚人气儿,就答应便宜些租给他。
童海赚到了钱当然想头两房的人过上好日子,二话不说就把这小院租了下来。何况这里与仁春堂就隔着两条街,大夫上门诊治或是抓药都很方便。
原本都是仁春堂的伙计帮忙送药,但吴珍儿性格洒脱,见医馆里忙不过来,就亲自前去童家送药。
此时她正挎着药箱大步流星往胡同里走去。这会儿胡同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孩子学着大人的模样吟诗作对,拐过一道弯,便是颇有名气的百年老榆树。
榆树上挂着满满的红色绸带,都是赴考的秀才或是他们的家人前来请愿高中榜首挂上去的。
吴珍儿不自觉停住了脚步,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老榆树葱葱郁郁,枝叶繁茂,枝头有新长的芽苞,如同翠玉一般。
清风徐徐,树叶飒飒,听着让人心神宁静。
“哎哟喂……哎哟喂……”
一个突兀的叫唤声打断了吴珍儿的思绪,低头一看就见一个衣衫破烂、头发凌乱的乞丐抖着一只乌黑的手正欲拉住她的裤脚。
吴珍儿一惊,下意识一抬脚就把那乞丐踹飞了出去。
砰——
李大富趴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哆嗦着自己差点儿残废的手拨开挡住视线的散乱发丝,抬起头来望着几步远端正站立的英姿飒爽的女子,眼中闪烁着哀怨的泪光。
“你、你……真是太没人性了……连老弱病残都下得了手!本公子不过是想你带我去附近的医馆瞧个病,你用得着下这么重的……脚吗?”
李大富故意在“残”字上狠狠加重了语气,期期艾艾一脸的委屈。
他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顿,连个好心带他去医馆的人都没有。
方才他可是把一身骨头都抖散架了才勉强从树下爬过来,岂料刚一伸出手,还没想要怎么样,就被人一脚踹飞了去。
他容易吗?
他容易吗!
吴珍儿皱眉着了看他,只见他一脸淤青,嘴巴红肿,眼圈青紫,看上去像是被人打成了重伤。
难道这人是真的只想她带他去医馆而已?
想着刚才那一脚确实有点儿狠了,吴珍儿便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扶起他。
李大富赶紧把整个人搭上去。
“怎么样?还能走吗?”吴珍儿开口问道,也不拘泥于小节,把李大富的手搁在自己的肩上,扶着他往前走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