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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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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这么说,但丰鹤还是不敢背着自己老婆买st公司的股票。

他说他老婆和他说了:股票呢,要价值投资,亏损股是无论如何不能碰的。最好的选择是大盘蓝筹绩优股,安全,保险,还能促进国家经济建设,比赌博投机要强得多。

没法子,丰鹤为了强行投机,选择认购常跃的基金,一出手就是五百万。

他苦哈哈地签下合同,对常跃说:“兄弟你省着点儿花,那是我老婆给我最后的零花了。”

常跃拿起合同就走人,不想听已婚男人再向自己显摆。

然而这里刚刚结束,另一边就开始了,常跃第二天去看望胖哥他老婆。

也算好运,胖哥带老婆看病也算不惜血本,最好的医院最好的专家最好的药,砸了几个月下去,他老婆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需要一段时间复健,所以依旧停留在北京。

他俩见面的时候,也没怎么抱头痛哭,却把常跃吓了一跳。

胖哥瘦了不少,瘦到几乎能看出荣凡亲生父亲的模子来了,真是可喜可贺。

常跃将带来的东西放下,和胖哥老婆聊了几句,就和胖哥到病房外说话去了。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活期存折,递过去:“你的钱我帮你取出来了,一共五十万,你数数。”

“怎么变得这么多?”胖哥完全不敢相信。

其实常跃也记不清了,他记得胖哥当时给了自己十五万六千三,这是卖掉四川长虹的价格。

但是他拿胖哥的钱到底赚了多少,他完全没印象,只能大概估计了一个数,后来索性凑个整,得出个五十万。

“你给多了吧?”胖哥狐疑道,“哥现在在北京找到个新工作,不缺钱,不用你瞎操心,浪费钱。”

常跃摇头示意自己没那份儿心,他问:“什么工作?”

胖哥刚想和他说,自己先止不住得乐起来。

他说他以后不炒股了,但是每天还是馋得不行,刚巧之前在医院里认识了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人。

那人说是电台要做一档股市节目,播报一下股价,点评什么的,要专业,但是又不能太严肃,否则没市场。

他见胖哥合适,于是盛情邀请他去做嘉宾。

胖哥一想,这工作好啊,又能赚钱又能露脸还能解馋,于是就答应了,等节目开播就去电视台上班。

常跃听完,笑着点头:“我也觉得这样不错,而且还能留在北京陪嫂子。”

“是啊。”胖哥乐呵呵地,下一秒却又发起愁来,语重心长得同常跃说,“荣凡那孩子和我说,你要炒期货?”

嘿!从简良东到荣凡,没一个嘴上把门的。

常跃在心里嘀咕完,脸上却一脸坦荡:“他弄错了吧。我今天白天刚去一家上市公司转了一圈,准备投资那家公司,没期货什么事儿啊。”

胖哥:“投资哪家公司?”

常跃:“st芦安,做化纤的那家,我昨天去那儿看了一眼,觉得他家股权分散,管理又不好,想弄个第一大股东当当,分点儿利润。”

听他这话不太像胡诌的,胖哥这才松了一口气:“咳,荣凡那孩子,净瞎说,害得我担心了一晚上。

弟啊,你也知道,这期货风险太大,哥就是在这上头栽了跟头,哥担心你也走哥的这条老路。”

常跃:“不会的。”

胖哥揽着他肩,语重心长:“哥现在算是活明白了,男人这一辈子,什么是真的?老婆是真的,爹娘孩子是真的,健康是真的,除此之外,什么都是假的!”

常跃嘴里叼着烟,胡乱地点头,心想:真该让这俩胖子拜把子,写本伺候老婆的书出来,保准全部都是真情实感,轻轻松松销量过百万。

胖哥看了他一眼,知道他没往心里去。

只能说人生路,非要自己走出来,才知道道理。

别人嘴里说的话,都是别人的故事,就算听了也没多大的感悟,最后只有自己悟而已。

胖哥望着常跃离去的背影,眉头紧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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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丰鹤的投资,常跃的基金已经认购出去五千五百万,其中有一千万,都压在裕丰股份上面。

裕丰股份已经开始停牌,常跃看了一下复牌的大概日期,决定先正式与芦安的老板见一面再说。

他提前打了电话给那位秘书,让她帮忙看着点儿,等哪天晚上老板大脑清醒,及时通知他。

然而过了两天,一直没动静,直到第三天的下午五点,秘书急匆匆来电,说有人来找董事长吃饭,饭局还没开始,常跃可以赶在开始前见他一面。

常跃和丰鹤急急忙忙就去了。

可惜他们紧赶慢赶,还是有点晚,抵达饭店包厢的时候,饭局已经开始了,里面正在推杯换盏。

秘书在门口等常跃他们两人,语气平板地说:“他应该已经开始喝了,不过没听见声音,应该还没醉。”

说完,她打开包厢的门。

芦安化纤的董事长姓单,名如海,生在商贾之家,却厌倦铜臭气,平生最爱的诗人是李白,尤其爱他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而且稀奇的是,他不单喜欢,还将这种喜欢一点一滴地落到了实处。

据秘书说,他喝醉了最爱散财,芦安的那么多股权之所以分散,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这位董事长自己散出去的。

并且董事长一直坚信,他散出去的钱,总有一天会回来。

虽然现在还没见着。

“抓紧时间,一会儿他就不清醒了。”秘书留下这句话,关上门。

常跃站在包厢里,往偌大的圆桌上扫了一眼,很好,他乡遇故知。

包厢墙壁上,不知谁出的主意,描绘着祖国的大好河山,水晶灯亮得刺眼,桌上的菜肴雕龙绘凤,看得人分外没有食欲。

1998年的奢靡生活,其实与十年后也没有太大的差别。

应胜江坐在首座上,微笑着朝他招手:“常跃,来这边。”

他右手一个正举着酒杯的男人,转过头来:“哎呀,应总,这俩人是谁?”

能看得出来,单如海年轻时候必定是个潇洒风流的俊男。

然而因为长期酗酒,这男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起码小了十多岁,脸上皮肉松弛,眼袋大得吓人,看上去就像是纵欲过度的老流氓。

常跃觉得这人也没必要再见了,会管应胜江叫“应总”的人,已经没救了。

他动起走人的念头,却架不住丰鹤已经一无所知地拉开椅子坐下,问常跃:“你认识?”

常跃希望自己不认识。

只剩应胜江旁边的一个座位,常跃走过去,招手对旁边的服务员说:“姑娘,这边再加一个椅子。”

然后他一脸泰然地,对站在一边低头不语的叶至哲说:“哎,你怎么不坐?坐啊!”

叶至哲就这么被常跃按着,坐在了应胜江旁边,整个人都是懵的。

虽然事到如今,跟着应胜江这段日子,他已经开始对所有的折磨和侮辱视若无物,甚至,有时候都会希望折磨来得更加刻骨。

但是,是人都向往阳光,即使再十恶不赦、再丧失理智的人,偶尔也会向往正常人的生活和爱情。

常跃是他喜欢过的最后一个人,虽然不深刻,但怦然心动的那一瞬,就像是他生命中最后的阳光,几乎化成了一个符号,在他沉沦、绝望,在他极度的愉悦与痛苦中闪现,告诉他:你也曾拥有爱情。

叶至哲没想到,自己跟应胜江来北京还会遇见常跃,开门的那一瞬间,他几乎就要哭出来。

见叶至哲的手颤抖得拿不动筷子,常跃可没想到还和自己有关,他按叶至哲坐下,无非就是为了不和应胜江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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