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点,吴夜辰就把赖在床上不起的吴芳雨叫醒,睁开模模糊糊的双眼,嘴里嗯嗯两声,又转头睡了过去,一副十足的懒猫样。
吴夜辰无法,只好自己先起来,洗漱一番,又买了早餐,回来后只觉得又气又好笑,走到床边大声喊道:“懒猫,赶紧起床!”
“嗯。”床上传来吴芳雨慵懒的声音,在床上翻转个身,眼也不争说道:“时间还早得很,让我再睡一会儿嘛!”
吴夜辰哭笑不得,只得装作生气,怒道:“哼,你不起床我帮你起。”随手抓起吴芳雨身上的被子就要拉开,吴芳雨嘻嘻一笑,把被子紧紧抓住,看着吴夜辰道:“让你得逞一次就行了。你想的美!”
吴夜辰生气不是,不生气也不是,撇撇嘴道:“你再不起床,我可就钻进去了!”
这种威胁以前或许还管点用,现在却不怎么好使了,吴芳雨嘻嘻笑道:“你想的美!俺不让你钻。”
吴夜辰嘴角流出一丝坏笑,摩拳擦掌看着吴芳雨,道:“今天不用上课,你以为我真不敢吗?”
…………
最后还是以吴夜辰胜出,半个多小时后已过七点,两人携手向车站走去,一路上倒是引起不少小青年侧目观望,主要还是吴芳雨的原因。白净的皮肤,修长的身材,衣服穿的虽有些老土,可身材和一张天使般的面孔足以弥补一切。
吴夜辰和吴芳雨比起来倒是显得一点也不突出,皮肤虽然也算白净,可是和女孩比起来就算不上白了,白净之中透着一股健壮之感,有些偏黄,头发也在吴芳雨的强烈要求下,开始留起了长发,毕竟每个女孩都喜欢自己男朋友更帅一点。
男人和女人是没法比的,女人穿着上不需要多加打扮,只要身材好就可以体现出很多美感,男人却需要华丽的衣服才能展现出男人的魅力,就算长得再帅,穿的土不拉几的也不会被人关注,吴夜辰现在无疑就是这种人。
h市在那个年代是非常混乱的,小偷或混混之类的人在大街上就敢当众对行人下手,就算有人看到也没人敢出声,更别说出手相助,在学校老师也经常警示学生最好不要走出校门和远离学校,或者独自外出。
吴夜辰今天就很不幸,快走到车站时,一辆摩托嗡嗡狂嚎着从他后方一路狂飙过去,是两个小青年,后面却有个女孩在哭喊着急追,边哭边骂,听声音是东西被强了,可她两条腿怎么能跑得过烧油的摩托?
几秒钟摩托拐弯便消失了踪迹,吴夜辰心里叹息,治安不好就是这样,东西被强了想找回来就别想了,想抓到抢劫的人更是困难,没有好处警察是不会处理的,更别想让他们出力。
大街上的很多行人看着那女孩也不禁摇头叹息,发生这种事只能认倒霉,出门没看黄历。不过只要人没事那就是万幸了。
吴芳雨感到一丝惧怕,紧紧抓住了吴夜辰的手。
吴夜辰笑笑安慰道:“别怕!有我在你就放心吧!车站快到了,我们走快点!”
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却看出了社会的混乱,就算时至今日今时,这种事还是时有发生。
回家要倒好几次车,而且还没有直通黄河村的车,两个多小时后,吴夜辰两人在一条马路边下车,此时距离黄河村还有两三里路,他们走到家基本也快到中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