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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我想你了,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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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姐将车停在盛世楼下,纪念恍惚的推开车门下车。

虞姐看到被纪念丢在座位上的药,连忙拿起来,追下车去,“纪小姐,你的药!”

纪念接过药,有些麻木的向虞姐道谢。

“纪小姐,一会儿进了办公室别忘了吃,这个胶囊要一次两粒,这个片剂一次一粒!”

“好,我会吃的,虞姐,回去开车路上小心。”纪念有些不好意思浪费虞姐的好意,毕竟也是因为她感冒,虞姐才费心叮嘱她吃药的事情。

纪念拎着装药的袋子走进盛世,乘电梯上了十六楼。

向办公室走去的途中,正好遇上从洗手间拐出来的小贾,小贾笑着对纪念打招呼,“念姐,早啊!”

对于纪念来说,小贾还是原来的小贾,同事们也还是原来的同事们,并没有因为她从一个小小的公关变成了公关主任就对她毕恭毕敬,也没有因为她是陆总的女朋友而有所疏远,让她觉得很窝心。

如果,小贾见到她互道早安的时候,说的是‘纪主任,早啊’,纪念恐怕会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早,小贾!”纪念硬提起些精神,回应小贾。

小贾听到纪念的声音不对劲,又眼尖的看到她手里拎着药,连忙关心的问道,“念姐,你感冒了吗?感冒了要多喝点热水,我去给你接杯热水!”

“谢谢!”纪念道了谢,看小贾跑去茶水间了,拖着有些虚弱的脚步继续向办公室里走。

走进办公室,纪念无力的跌坐在座位上,小贾送了杯热水进来,就没再打扰纪念,转身离开了她的办公室。

原本因为昨天半夜,陆其修忽然离开去了香港,加上今天早晨起来感冒了,纪念的状态就很差,早上再遇上周游,纪念觉得,好像所有会影响她心情的事情,都在这短短几个小时之中朝她涌过来了。

刚刚从药房出来,她就特别的想大叔能在她身边,这会儿,更想,如果他此刻正坐在三十楼的总裁办公室里,她一定会立刻上楼去找他的!

纪念拿出手机,手机上并没有任何的来电提示,她算了算时间,现在大叔应该已经到了香港,他这一瞬是在做什么呢?为家人的事情奔波忙碌吗?

虽然,她现在很想能听到大叔低沉好听的嗓音,可是她知道,他一定在忙着,她不想这么快就去打扰他,即使他说了,她随时可以打电话给他。

纪念两手握着手机,对着那已经黑下来的屏幕发了会儿呆,才放下手机,拿过小贾为她接的那杯热水,又从药袋里拿出药,就着水咽下了感冒药。

她想感冒尽快的好起来,最起码不想声音再这么囔囔的,否则万一大叔打电话过来,又要为她的事情担忧分心。

吃过药,纪念强撑着看了会儿文案,大抵是吃了感冒药的缘故,也有可能是昨夜并没怎么睡的缘故,纪念有些睁不开眼睛了。

她只好趴伏在桌子上,打算稍微休息一下。

结果这么一睡,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有点睡的分不清今夕何夕的感觉。

纪念从座位上站起身,伸了伸胳膊,推开办公室的门看出去,大家都不在座位上,她转身回到办公桌前,看了一眼墙上挂的造型可爱的石英钟,才发现居然已经快下午一点了,看来大家都出去吃午餐了。

感觉好像好一些了,纪念打算也出去吃个午餐,刚拿起手机,看到提示灯在闪,就以为是大叔打过电话来,她连忙解锁手机,去看提示。

看到是苏色打过电话过来,纪念顿时有点失望。

她垂了垂眸,给苏色回了电话过去,苏色说她正在盛世附近的一个画廊里,要过去找纪念出来坐一坐。

纪念想一想,自从B市回来,就没见过苏色了,就答应下来,下了楼去。

纪念走出盛世,先是看到一辆红色的奥迪,很是鲜亮耀眼,然后才看到坐在喷水池边上,正在讲电话的苏色。

纪念走过去,看到苏色在打电话,就没有打扰她,站在旁边等着她讲完电话。

“好啊,你给我送一束波斯白菊过去,随便给我附一张卡片,该写些什么,你清楚的,不用我教你,是吧?最后一定记得,要写祝她影片大卖!”

纪念站在一旁,自然能听到苏色聊电话的内容,只是苏色说的这番话,她却听得一头雾水。

等苏色挂断手机,纪念颦着眉心,忍不住问道,“色色,你送花是要祝谁的电影大卖吗?可是……波斯白菊难道不是看望逝者才会送的花吗?”

苏色把玩着手机,对着纪念挑了挑眉心,“我知道啊,要不然我怎么会那么有心,送花给那个践人?”

听苏色这么说,纪念才仿佛有点反应过来了,试探着问道,“色色,你要送花的人,不会又和你老公……”

苏色脸上的神情忽然就有些闷闷的,她点了点头,声音一下子低落下来,“念念,你知道吗?我每天这样真的很累……”

纪念带着苏色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这间咖啡厅本就很安静,纪念找的位置更是安静,她想色色若是倾述,应该需要这样一个不会打扰她的位置。

咖啡厅里飘着淡淡的音乐声,纪念点了一杯拿铁,一杯热柠甘菊茶,服务生将两人点的饮品送上来,纪念轻声说道,“色色,喝点咖啡吧!”

苏色望着冒着袅袅热气的拿铁,点点头,端起杯子轻抿了一口,然后看着纪念缓缓开了口。

“我和顾明恺是高中同学,其实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吧?”

纪念并没有出声说什么,只是安静的听着。

“那时候,他是学霸,是老师们眼中的好好学生,我呢,我家境好啊,我爸甚至还是我念那个学校的校董之一,就算我学习不好,我很能惹事,老师们也都得抬爱着我,恭维着我,所以在班级里,就属我和他最受老师喜爱!

念念,你不知道,我是苏家人人*着的小公主,我眼光多高啊,从小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所以看着吃穿用度都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顾明恺,我是一百个不屑的,他是班长,他要收作业,要替老师课前点名,我就是和他对着干,就是不交作业,点名就是不应声。

顾明恺其实也是个很傲气的人,我跟他对着干,他就像是眼中从来都没有我似的,根本就不肯搭理我,后来,我也不记得是谁提醒了我,说我这种处处跟顾明恺对着干的行为,莫不是喜欢上他了吧?我当然否认啊,我怎么可能喜欢上那个穷酸鬼?

可是,有一次我看他请假,中午偷偷摸摸的走了,我就跟踪了他,跟去医院才知道他父母离异,母亲患很严重的重病在医院,他母亲住院治病的医药费都是有限的亲戚东拼西凑借给他的,因为他将来要赚很多的钱,还给亲戚们,并且让他的母亲有更好的条件治病,他才那么努力的学习,他就是为了出人头地!

我忽然就被他感动了,也才意识到,我果然是因为喜欢上他,才处处跟他作对!其实我也挺早熟的,我从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追在他后面跑,哪怕他已经很明确的对我说过,他上学期间根本不会考虑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但是我无所谓的,我喜欢我的,他拒绝他的就好。

我知道他成绩好,我成绩一般,我想一直追着他根本不可能,高考之后我们就要分开了,因为我们俩的成绩根本不可能上同一所大学,可是当我知道他要考咱们海洲的A大时,我偏就不信邪,开始白天晚上的学习,最后,我没对不起我自己,哪怕我是擦边进去的,我也没有靠任何关系,考进了A大!”

苏色不停的说着,回忆着当年的美好时,她画着精致妆容的小脸上,还浮起了一些淡淡的笑意,像是陷入了当年的情境之中。

又轻抿了一口已经有些微凉的咖啡,苏色继续说着,只是脸色稍微有些变了,“上了大学之后,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追在他身后,整整四年,他都没对我表现出任何好感,多少次我都因为自己的一厢情愿落寞过,但是很快又打满鸡血继续努力,我觉得顾明恺又不是没有感情的石头,早晚有一天会被我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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