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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帮我打一个混蛋!给我干残他,但不能弄死了。”潘森这厮也有点歹毒的,恐怕说这话的时候,他也是咬牙切齿的了吧。
“行!潘少爷,你说要多少?一只手、一条腿,还是两只手、两条腿?”赖炳坤说话间,从兜里掏出支烟来,点了个火,狠狠的吸了一口。
“我全要!”
这潘森的一句话,听得那赖炳坤也愣了愣。如果说,只是单纯的要一只手、或者一只脚,这就是报复而已,毕竟还有一只手、一只脚代劳不是?
但是,四肢全都给废了的话,这人在他们这行叫“肉粽”。没手没脚,基本上就是一个废人,累赘了,还不如死了的好。一般来说,除非是有深仇大恨,否者没有人做这种“生儿子没p眼”的缺德事。
“潘少爷,这事儿做得有点绝啊?”赖炳坤吐了一口烟雾,露出了一口的大黄牙来。
“放心!我爸是谁,你也知道。真出了什么事情,我来担着!事成之后,我绝对不会少了你的好处的!”潘森这是放手让他去干了。
“那成,有你这句话,我就去做了。”赖炳坤刚刚答应下来,这要挂了电话,电话那头的潘森,立即喊了一声,“等等!”
“哟,潘少爷,还有什么吩咐呢?”赖炳坤立即点头哈腰的,再次的询问道。说实在话,这厮要投身在抗日时期,这幅摸样绝对是一个叫“太君”的主儿。
潘森那边顿了顿,说了一句让他都吓尿了的话,“找一百个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