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海国皇城之内,上至朝堂上的文武百官,下至市井中的老百姓,都在谈论着一件天大的事情,各种各样的版本应有尽有,好不热闹。
将各种版本的流言总体规划一下就是这样的,陈王与永伯候蓄意谋反,秘密调动兵马妄想混入皇城之中,潜入皇宫,以达到逼宫的目的。不料却在动手之前,他们的阴谋被大皇子赵子松与二皇子赵子奇识破,两位皇子齐心合力,将陈王与永伯候生擒在各自的府中,现已经押入大牢,听候处治。
朝在百官对两位皇子的做法是大加的赞赏,都说虎父无犬子,当年的太子殿下,现在的皇上赵天奇就是那样一个人物,杀伐果决,应筹为握,让翰海国繁荣而昌盛。
如今,两位皇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气魄,自然让文武百官更加的臣服。
百姓们早就习惯了安居乐业的生活,他们喜欢和平,不喜欢战争,赵天奇登基以来,实行了很多的政策,一条条都是为他们的生活,怎能不让他们感恩。他们尊敬这样的一位帝王,见到他的儿子如此出色,他们的皇子殿下如此优秀,又怎能不口口相传,四处赞扬。
他们的国家将来会更好的,因为,他们有那样出色又以民为重的储君。
“瞳儿,你在想什么?”夜镜悬牵着轩辕雨瞳的手,两人原本是打算坐马车进宫的,看到街上这般热闹,轩辕雨瞳就改变了主意,说是要散步去皇宫。
夜镜悬自然是听轩辕雨瞳的,一步行来,不知有多少目光落在两人的身上。以前,他很少会走出夜府,即使他想走出来,也没有人会放他走出来,这些目光虽无恶意,还是让他皱起了眉头。
偏着头看向身侧的轩辕雨瞳,只见她如玉的小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水眸流光溢彩,丝毫没有因为周围人的注视而改变分毫。
相比之下,他倒显得很不自在。
“这样的目光,我从出生以来就习惯了,他们喜欢看就让他们看好了,反正看得到又得不到,更是摸不到。”轩辕雨瞳只一眼就看出夜镜悬的不自在,以后这个男人可是要带着她走南闯北的,被人看看就害羞,那怎么行。
打定主意,她要每天都带着这个男人招摇过市。
反正是她轩辕雨瞳的男人,谁有胆跟她抢试试看,看她不废了她才怪。
要说,夜镜悬的相貌还真就该属于他们轩辕家,五官拆开来看,都透着书香气息,精致得很,组合在一起之后,更是绝美非凡,养眼得很。
虽说她轩辕雨瞳不是外貌协会的,可人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她也不例外。如此一想,轩辕雨瞳觉得,这个男人带回家,肯定有面子。
想到自己那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哥哥,有些头疼,不知道他们找到的新娘子看到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能不能分得清楚,哪一个是哪一个。
天知道,轩辕浩宇与轩辕煜祺无论是声音还是身高,都是一样的。自幼一起长大,行为举止也不尽相同,外人想要分清楚他们,难,非常难。
“那就让他们看。”夜镜悬跟轩辕雨瞳相处了几天,对于这丫头嘴里偶尔冒出几句惊人之语,已经不感到奇怪,反倒是觉得她非常的有个性。
的确,看到周围的男人眼睛好像黏在轩辕雨瞳的身上一样,他的心里不爽了,恨不得送那些人一掌,直接送他们去见阎罗王。
他若是真的动了手,他自己也得去见阎罗王,体内的蛊毒一日不除,他就没有办法施展自己的武功,他也就跟一个柔弱的书生没有什么区别。
“呵呵,其实我刚才在想,陈王与永伯候两个老家伙罢了,他们或许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多年来所做的努力,都成了踮脚石。”轩辕雨瞳想到她的干爹赵天奇,真是够狠的。
不过,若是陈王并无造反之心,也不会弄成现在这般模样。
天做孽,犹可活,自做孽,不可活。
“怎么这样说?”夜镜悬对皇室的了解很少,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牵着一个皇室公主的手,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
这一切,都跟梦一样。
“我干爹赵天奇是什么样的人物,能将翰海国治理得这样好,没有些本事,当年如何压得住文武百官,后宫只有皇后一人。陈王的谋反之心,自干爹登基以来就是有的,他不服,却隐忍了十多年,也算老谋深算了。他算计得再怎么好,还是没能翻出干爹的五指山。子松跟子奇用计让一场内乱胎死腹中,幕后指挥的人还是干爹自己,他这么就是让文武百官知道,他的儿子是非常出色的,比他更为出色,正是在为将来赵子松登基铺路。”轩辕雨瞳慢慢道来,她就是那根导火线,想么自己也被算计进去,嘟了嘟嘴,她一定要讨些好处,补偿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当年,干爹虽然压下百官的言论,后宫只有一位皇后,并无别的女人。百官自然会以子嗣做为闹事的条件,现今,皇后拥有三子,在普通人家,已经算是很好的。然而在皇室,这样的子嗣太少了。因此,想要堵住百官的嘴,皇子就必须是特别的优秀,足以担当大任的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