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思索的同时,双手已经伸出去搂住了他,嘻嘻一笑,道:“比这更不要脸的事情都做过了,何须怕你骂呢?骂吧,尽管骂吧,再骂我身上都不会少块肉来。”死皮赖脸的精神,并非天生的,而是由于和他在一起的时日渐渐修炼而成的。
许是瞧见我这幅嬉皮笑脸的无赖模样,公子刑天的眼里,隐隐出现了一丝丝的无奈。
趁热打铁,趁着他神情有所放松,赶紧将其扑倒,待会,看他还怎么赶我走,看他还怎么口是心非。嘴上往往能骗人,可身体的本能却不会骗人。
不知廉耻如何,不择手段又如何,这次,死都不会让他离开我,死都不会与他再分开,幸福与命运,可俱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然而,嘴还尚未覆上他的唇,身子就被猛然给推开。
“离我远点,不许再碰我。”
哆嫌的语气,哆嫌的眼神,就像一根刺一般,刺进我的心头,流淌在血液的每一处。
他竟对我,厌恶到了如斯程度来,之前的柔情蜜语,难道都是装出来骗人的?都是为了对付朱佑樘的手段么?
欲擒故纵,不断在我面前表示出疏远,表示出隔阂,从而让我像个傻子一般不知所措、焦急万分、如履薄冰,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不断对他表达心迹,只是为了让朱佑樘三番四次瞧见,让朱佑樘知难而退,从而在女人方面,胜朱佑樘一筹么?
不想这般去猜度他,可却总能想到这种可能性。究竟是分开的时日太久,他有了变化呢?还是自己压根从来就不曾了解他呢?
公子刑天也好,荣华也罢,从来对他都是猜不透、摸不着,而他,花了十年的岁月,对我,早已了如指掌。昔日,动动手指,荣华几乎就能知晓我的心思。
尚未知晓他是公子刑天,直道他是荣华之时,便知晓他有事情瞒着我,并且不止一件,数次想追问,但最后选择沉默,选择信任。只因,一直笃定,即便他有事瞒着我,亦是为了我好,为了我着想。
所谓纯粹的爱情,并非代表无一丝一毫的杂质存在,恰恰是一个不断去除杂质、不断过滤的过程。
允许他有事瞒着我,允许感情当中存在着那么一点点的瑕疵,但至少以为,不论发生何事,他绝迹不会伤害我,更不会利用我。
怪自己太傻太天真还是怪自己蠢到无可救药,他可是皇子的身份,权力,已经不是他说想要就能想要的,亦不是他说想要放下便能放下的。朱佑樘他老爹岂能放过他?朱佑樘又岂能放过他?
再善良的人,不断被人追杀,不断被人迫害,亦会从小绵羊成长为老虎。何况,他原本就一直在至高无上的位子上,原本就是只老虎。昔日,他的冷清冷性,别人未曾有所见识,可我,岂能没有见识过?
不,不会,他绝迹不会为了朱佑樘而在利用我,绝迹是言不由衷的,不能轻信表象,表象往往是骗人的。
想到这茬,重新鼓起勇气,继续发挥死皮赖脸的精神,“手脚长在我自个身上,若想不让我碰你,除非你把我给打残喽。”
殊不料,正是这句话,使得公子刑天的眼眸大变,语气更是异常狠决,“滚,趁我还未动手之前,赶紧滚!”
心中一个咯噔,直觉自己闯了大祸,方才,公子刑天的眼眸,虽则阴沉,可仍有一丝小小的希翼在里头。然而,此刻,黯淡如死灰一般。
大事不妙,这回真真麻烦了,似乎并未说错什么话语来啊,他何以如此反复无常呢?
情急之下,不顾一切,又是急急抓住他的胳膊,“我是不是言语有所冒失了?你答应过我,无论我做过何种不好的事情来,你只记我的好,只记我的好。”竭力使得声音保持轻柔,就像在哄一个孩童一般。
果然,公子刑天的神色渐渐有所好转,可语气,仍是异常冷厉,“放开手,你若再动手动脚的话,当心我……”
“当心你如何?”边迎上他的目光,再次抱住了他,“当心你用天魔神功将我一掌拍死么?还是当心你用拈花一笑令我见血封喉?”抬头,直直看向他的眼睛,“你不会,因为你不舍得。你与我,认识已有十二三年,别人直道你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公子刑天,可在我眼里,你不过是个最为普通的寻常男人罢了。你与这世上的任何男人皆都一样,绝不忍心伤害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谓以柔克刚,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绝迹不能意气用事,不能硬碰硬,还是采用怀柔的手段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