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是没有遇到,然而,昔日,中了星光灿烂和红殇的毒之后,我曾经遇见了那个披着猪皮的绝美男子,而他,赫然正是公子刑天。
如今细细回忆,越回忆越觉得这其中的蹊跷更甚。
清清楚楚记得,披着猪皮的美男子身上那层猪皮的的确确是被人给用强力王粘上去的,试问,这天下之间,又有谁有这等本领能在公子刑天身上动手脚呢?
再则,他遇上我的时候,为何没有杀了我呢?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当时究竟是如何从他的魔爪中难脱出来的?依花蝴蝶和秦七小姐的武功,给他提鞋都不配,岂能从他手里救出我来呢?
我的身上,总是发生一些莫名其妙但又真真切切的奇迹,这种奇迹,好像自打我十五岁之后就逐渐开始了。
换而言之,在我十五岁之前,我的生活还是极为正常,极为规范的。
然而,自打阿爸阿妈阿哥被库尔勒那畜生杀害之后,自打他把我囚禁在石室之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地翻天覆地,开始向无厘头步步趋近。
心里胡乱猜测着,耳畔忽听大魔头问我:“你是何时来京城的?”
“来了已有十日了。”我如是答道,转而问道:“你又是何时来京城的?”
“昨日刚到。”大魔头答道。
“昨日刚到,那今日就遇上我,你说,我们之间是不是很有缘分呢?”我嘻嘻一笑,“方才的事,多谢你了!”
大魔头许是未曾料到我会说出感谢的话语,脸上显得极为讶然。
想来也能理解,昔日,他曾经救了我数次,可我从未有一次道过谢。
大魔头属于雷厉风行、毫不磨叽的干脆性格,若是跟他道谢,他或许反而会觉得郁闷和纠结。
我所认识的男人当中,最对我胃口的,绝迹非大魔头莫属,其次是小金。
有大魔头在我身边,无疑多了一重极大的保险。
管他什么公子刑天,管他什么大魔头,管他什么枯木老人,有大魔头在,还怕个甚?
小金的武功虽高,可比起大魔头来,那还是差那么一丢丢的。
再则,小金毕竟是衙门中人,办起事来,难免会有一些顾忌。可大魔头不一样,大魔头是江湖中人,且他的性格利落豪爽。
有了小金,有了大魔头,公孙狗贼即便昔日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但鉴于他如今有了痛改前非的志向,又鉴于他派给我的唐坤救了我一命,勉强也把他列入到我的后援团其中一员。
有了这些后援和保镖,即便我以后不能横着走,那也能半横着走。
大魔头的武功,好像又比以前精进了不少。
我一向自认轻功甚好,可他此时身边还带着我这个沉重的包袱,然而,脚下仍是马踏飞燕。
片刻之后,我们终于落了地。
原本以为,大魔头只是要找一处能说话的僻静之地。
事实上,他也的确找的是僻静之地,可此地实乃太过僻静。
说地直白一些,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个地方,是京郊处的卧牛山。
卧牛山这个地方,据闻常年不断有贼匪出没,更是生活着各种豺狼虎豹。
鉴于此两种原因,京城的百姓是对卧牛山那是望而却步。
大魔头把我带到卧牛山,看来他是有许许多多的话语要同我讲。
肆意朝卧牛山打量着,耐心地等待大魔头开口。
一刻钟以内,四周一片寂静。
二刻钟以内,四周仍是一片寂静。
待到第三刻钟的时候,我终于抑制不住开了口:“你把我带到如此人迹罕至的地方,难道不是有什么话要同我讲吗?”
“不是有人要追杀你吗?”
大魔头说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我很快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
其实,从他那略微有些茫然的神情来看,我是知道自己是自作多情、误会了他的意思。
方才,大魔头见我处于危险当中,或许并未来得及思考,直接拉着我逃跑起来。
丢了脸,一时有些讪讪,但凡我稍微用点脑子,就该知晓大魔头能对我有什么话说?
昔日,我和大魔头在一起待着的日子也不算短,对他的性格多少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他虽不算惜字如金的人,但无疑属于沉默寡言的行列。
但凡有大本事之人,大多言语颇少。公子刑天如是,荣华如是,五皇子朱佑樘如是,大魔头也如是。
看来若想成为有大本事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半晌打不出一个屁来。
大魔头不言语,我也在装高冷,气氛一时之间显得极为庄严肃穆。
偌大的野外,空有我和大魔头孤零零地站着,笔直地站着,就像两颗松柏一般。
站地时辰久了,大魔头不累,可我着实累啊。
方才,那飞针可是跟了我足足一个多时辰。
此刻,我真想两腿一瞪,直接躺在地上睡它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