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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群杂碎们的神情和举动来看,男神经病似乎犯了事,还是大事。
男神经病虽然并未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的脸,但有道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披着羊皮的狼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男神经病究竟犯了何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若是让我下次遇上他,定然废了他那一双狗爪。
还是那句话,正事要紧,没空和这些杂碎在此浪费时光。
但可惜,你不找麻烦,麻烦却常常找你。
步子才刚迈出去一步,一把大刀就架在了我的脖劲上。
看来我这一副白白细细的脖劲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诱人的,要不你怎么解释这把大刀的情况呢?
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是众杂碎中的领头杂碎。
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容貌平常,身材平常,实乃毫无一丝特别之处。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他的眼角有着一颗滴泪痣。
常闻女人长滴泪痣,也常闻长滴泪痣的女人会比较命苦,可长滴泪痣的男人,我平生实乃头一遭遇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位长着滴泪痣的杂碎将我浑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就像在看舞台上的戏子一般,然后说道:“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公子?哪个公子?公子刑天?”
看着我脖劲上那把明晃晃的大刀,我竭力使自己保持平静。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显而易见,男神经病并未作奸犯科,不止如此,还有着显赫的家世。既然如此,他何以一见到这群杂碎就开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