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哪个城市,酒吧都是最热闹也是最乱的场所。
秦重和林倾城进入的这家酒吧亦是如此,此时刚刚下午四点,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只有一些不用工作的人正在悠闲地听着音乐,品尝着这家酒吧特制的鸡尾酒。
王子选的地方还是挺有水准的,酒吧内无论是装潢还是桌椅的摆设,都颇具风格。
不过,在刚进门的时候,秦重和一个身材娇小的男人擦肩而过,却被人用力的撞了一下。
皱着眉头看向哪个撞自己的人,如果不是他的反应足够灵敏的话,可能都发现不了自己的钱包被人拿走了。
“站住。”秦重叫了一声。
小个男人听到这声叫喊,不但没有丝毫减速,反而加速朝着前方跑去,速度之快,堪比百米冠军。
“在这等我。”秦重立刻嘱咐林倾城一声,飞身朝着那个小个男人追去,之所以放心林倾城留在这里,是因为王子也在这家酒吧里。而且他的钱包里的钱倒是次要的,关键里面的卡可不能丢,那可是瑞士银行限量发行的银行卡,丢了根本没地方补去。
童小丽瞥了眼身后穷追不舍得男人,忍不住大皱眉头,心道:不就是一个钱包吗?你们有钱去酒吧潇洒的人,还会差这点钱?
他哪里知道,这钱包里存放的可不止是一点钱那么简单,应该说是很多钱,多的足够他数到手抽筋。
秦重没有继续叫喊,既然确定了前方的小个男人是个小偷,那么就没必要对他客气了。脚下用力一蹬,步子瞬间变大,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腿长是优势,和小个男人比起来,秦重的速度简直快要飞起来了。他见自己跑也跑不过,干脆往人多的地方钻,希望凭借人流把这个可恶的男人甩开。
但身后的秦重却犹如在他的身上装了定位系统一般,无论他的身边有多少人,秦重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并确定是他。
童小丽知道自己今天要栽了,这个人不会真的在自己的钱包里装了定位系统吧?一拐弯冲进了一条小巷中,没想到还是一条死胡同,真是让他哭笑不得。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童小丽苦笑着倒退到墙角的位置,可怜兮兮的看着一步步向他走来的秦重。
“大哥,我只是混口饭吃,你给我留条生路吧。”童小丽的声音很低沉,有些男人般的粗旷,再加上他身上的男装和平坦的胸部,一般人都会以为这个人真的是个男人。
但眼力毒辣的秦重却一眼发现了问题,虽然他将自己伪装的很好,但他不安时搅动的衣衫却出卖了他的身份。这个动作,除了女人外,就只有人妖会做了。显然,面前的人不是人妖,那么就只能是个女人了。
“把东西拿出来,你可以走了。”秦重也不是个喜欢赶尽杀绝的人,更何况从对方的脸蛋看来,她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正处于花季的年龄,会出来当小偷,肯定是因为家里出了问题。
他不是圣人,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在原则内的情况下,他会尽可能的给别人留条活路。
童小丽没想到秦重会放她走,但她又舍不得怀里的钱包,光是那鼓鼓的质感,就能猜到里面装了不少钱。
“怎么的,你还不想给了是吧?”秦重看着这个小丫头眼神里的贪婪,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丫头,人为了自己的生活努力是没错的,但是你这样直接盗用别人的努力成果,难道不觉得可耻吗?”
“我…”童小丽呆了一呆,随即注意到秦重说的一个词,“丫头,开什么玩笑,我是男人!”
秦重笑了,英俊的面庞上露出阳光般和煦的笑容,让对面的童小丽都感觉浑身一阵温暖。“男人和女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无论你怎么装,都掩饰不了你的本质。赶紧把我的东西给我,否则一会我兽性大发,把你怎么样,到时候你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童小丽的年纪还小,听到这话身体不自觉得哆嗦了一下,想要说两句反驳的话,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事实上,她确实很害怕,否则也不会女扮男装,还粗着嗓子说话了。
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容貌,也能让她更轻松的得手。
“你真的不会为难我吗?”童小丽两手紧紧抓住手中的钱包,胆怯的问道。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则四处乱瞄,似乎在研究逃跑路线。
“如果你不再考虑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痛快的把我的钱包给我,我就不会为难你。”秦重站在原地,一脸微笑的说道。以他的力量和爆发力,无论童小丽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逃跑,他都有信心在她逃跑的第一时间把她拦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