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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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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吟送走了那对孙姓夫妻后,花容氏上前冲花吟说道:“你好好劝劝她,这丫头死心眼任我们怎么劝就是听不进去一个字,这都哭了一上午了,也该让眼睛歇歇了,别年纪不大就跟我一般眼睛不好使了。”转头又是将翠绿一顿劝,“好孩子,虽然干娘也舍不得你,可是那毕竟是你的血亲啊,干娘总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就硬拦着不让你走。再说了,你跟着他们过着有人伺候的富足日子,总比跟着我们一大家子朝不保夕的要好……”花容氏还要再劝却见翠绿两手捂着耳朵,死命的摇头,眼泪都砸到她脸上了。花容氏又是一叹,这才转身回了房。

人群纷纷散去,花吟也回了东边院子,那翠绿却跟个追着母鸡快走的小鸡仔似的,拉着花吟的衣裳也跟了去。

兰珠自始至终都未说一句话,这会儿花吟回了屋,兰珠给她打了洗脸水后,才开了腔,“你看出他们不对劲了?”

花吟一怔,手中捧着帕子,朝兰珠一笑,“嬷嬷是个明白人,怎地又要问我?”

兰珠一笑,“我就知道你这孩子虽然看上去傻里傻气,却比旁人都要通透心细,旁人没想到的你都能想得到,只三言两语就让那二人露出了破绽。偏你还不道破,连我这素有城府的都看不透你的心思。”兰珠说着话就上前解花吟的脏衣裳。

花吟忙不着痕迹的避开,闪身到了屏风后,三两下的扒了下来,又换上干净的,“我能有什么心思?只不过我看那二人也不像是坏人,真要接了翠绿走估摸也不会亏待她。或许是另有隐情,才错漏百出吧。既然他二人不愿说,我又何必强人所难。况且走与不走这毕竟是翠绿自己的事,回头还得问她。她要是想走,我自然备上礼物欢送,她若是不愿意走,我也决计会问清楚明白,否则绝不叫那二人将翠绿带走。”

兰珠从屏风上拿了挂在上面的脏衣裳,笑着搭在手上,“你这孩子怎地这般害臊,我一个老嬷嬷,你就算被我看光了又如何,回回换件衣裳都藏的紧紧的,就跟个大姑娘似的。”言毕笑呵呵的出了门洗衣裳去了。

翠绿一直站在屋内,花吟和嬷嬷的话她自然全听到了心里,因听了花吟说了那番话,急急的想表达心意,又怕手语说的不真切,扫到桌案上有笔墨,忙研了墨,写了一串的大字: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我要一辈子待在花府和你在一起!

写完后没等墨迹干,就举到了花吟面前,花吟端看那字,好心情的调侃道:“这字是越来越像模像样了,大小姐劳苦功高!师父当的好!”说完这话,花吟先是噗嗤一笑,竟有点辨不清自己到底是谁了。

翠绿还要磨她,花吟抬手在她脑门上揉了揉,就跟她二哥经常揉她一般,道:“我知道了,你就将心放到肚子里去吧,除非他们会飞檐走壁将你绑走,否则我绝不让他们将你带走好吧?我跟你打包票!”

翠绿这才笑了,而后跟着花吟去了院子,挑拣晾晒她采回来的药草。

待一切忙完,兰珠又端了一碟她亲手做的糕点,花吟捻了一块在手里,只觉得兰珠做的糕点与市面上卖的相比,不知要精致多少倍,尤其每块糕点上还精心的做了花纹,也不怕劳神费劲。

花吟有时会想到也许兰珠身份不一般,可是每当她想深想时又觉得没必要,上辈子她就是想的太多,结果算来算计反而将自己算进去了,这辈子不若糊涂一点,指不定就长命百岁了呢。

吃着糕点,兰珠没事又教花吟认了一会大金的字。自从花吟知道兰珠是大金人,又认得字后,便央着兰珠教她读写大金的字,本来兰珠还很犹豫,生怕花大义夫妇怪罪,可后来见老爷夫人一点意见都没有,倒是异常高兴的担了这个老师。

当晚,花吟便喊了福气到跟前,让他将一封信送到那孙氏夫妻所住的客栈。

话说那孙先生接了信后,看了又看,一时没了主意,于是又和同来的女人商量了下,自己也写了一封信附上,而后喊了陪同他们一起过来的护卫,叫他八百里加急送往都城乌大人手上(乌丸猛到了大周直接改姓乌,单名一个猛字)。

两日后乌丸猛便接到了一封鼓囊囊的信件,一封写着: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我要一辈子待在花府和你在一起!

乌丸猛正奇怪,又抽了第二封,十来行娟秀端正的小字,言辞恳请的表达了希望留下翠绿的意愿,并且委婉的表示了——你孙先生要是不好意思让翠绿住我们家白吃白喝,那就每年送点钱过来吧,(当然,这一点表达的是很含蓄,很含蓄的……你信?!就连乌丸猛这个大老粗都看出来了,你说有多含蓄!)(花吟:废话!这信就是要写给肌肉男看的,不直白点他能看懂吗?)

最后乌丸猛才看到了孙方正寄来的信,信中他详细描述了翠绿在花府的近况,言明花家一大家子都是好人,在幺姑郡名声很好,又说翠绿小姐执意不肯走,他们劝了一上午,她就哭了一上午。并重点提到了,翠绿小姐似乎对花家三郎的感情不一般(咳咳,毕竟这俩还是小孩子啊,也就是猜测而已,大家不要想不和谐的啊,打住!打住!)

于是乌丸猛困惑了,这到底几个意思啊?

到底是事情办成了还是没办成啊?

恰巧,南宫瑾进来,冷着眼,一脸的阴郁,走至近前,将那摊开的三封信一目十行扫了遍,转头见乌丸猛仍在纠结,于是声音平平的好心提点道:“铃花应该是看上那小子了。”

“谁?”

南宫瑾照旧阴郁脸,“那小子应该是看上你的钱了。”

“……”

“杀了那小子或者让铃花恨你一辈子,你自己选。”言毕亦如他来时那般,神出鬼没的来,神出鬼没的走。

乌丸猛纠结了一晚上,最终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女大不由娘,随她去吧。至于那小子,先留着他的命,要是长歪了,再宰也不迟。

孙先生接了信,于是又假模假样的去接了两回,最后看实在接不走,才做万般痛心状,将翠绿郑重托付给了花大义夫妇,而后又留了两个丫鬟,两个小厮供翠绿使唤。至于银子?做梦!一个子儿也没有。

由于平白又多了四个人吃饭,且这四人受了指示,只一门心思的伺候翠绿,其他什么事都不干,于是花家的日子更艰难了。

转眼到了花吟十二岁这年,怪老头自觉中的毒一日深过一日,虽然身子依旧硬朗,可神智却混沌多过清醒,不似以前那般虽然白日迷糊,天一黑就明白过来。

于是他叫了花吟到跟前,说:“自古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为师也教你有些时日了,你底子也打的差不多了,本想等再过几年,待你基础更稳固些再让你确定专攻哪个方向,但眼看着我这神智是一日糊涂一日,若不早早确定你的钻研方向,只怕你学的太全,没有专精。说好听点是集大成者,什么都会,实则什么都只会个皮毛,没有专长。还是那句话,为师骨骼清奇,是天纵奇才,你们学不来我的样样精通。只要你们能有个专长名声在外,也不枉称是我攻邪派的弟子了……”

花吟听的是唯唯诺诺,询问道:“那大师兄和二师兄的专长是什么?”

怪老头咳嗽了声,“他们一个是专攻外伤的,一个是专攻毒药。当然,你大师兄因为不思进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你要是想专攻外伤,我也可以教你,只不过我现在老眼昏花,手也喜欢抖,比不得年轻时候教的好。”

花吟咧着嘴笑,半低了头做害羞状,两只手在胸前转着圈圈道:“我想专攻不孕、不育……不举。”

老头子嗯了声,喃喃道:“不孕不育不举是吧?好!嗯?不举?!”

花吟面上顿时开了朵太阳花,点头如捣蒜,“是呀,是呀,不举。”

攻邪派祖师爷只觉得喉头一股腥甜,一口老血差点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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