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薇睁开双眼,雪白的墙壁让她有有一瞬间的愣神。
她心里很清楚,这里,绝对不是那个属于她的破旧出租屋。
记忆逐渐回潮,临近死亡时那绝望的心情仿佛就在刚刚,然而一眨眼,她却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看着镜子里那张年轻貌美的脸庞,连薇挑了挑眉。
你好,我的新身体。
虽然还不明白自己是如何穿越的,但是当连薇随意的扫过房间之后,立刻就能明白许多事情。
这是一间无论是大小还是装潢,都看起来很贵的房子。
乳白色的地毯上横七竖八的躺倒着一堆酒瓶子,而在客厅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几个看上去就很小的年轻男女睡得正香。
茶几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奶油蛋糕的残渣。
显然,昨夜是个疯狂的夜晚。
对于已经二十八岁的连薇来,这样的夜晚是陌生而充满诱惑的。最起码,上辈子的她可是一次都没有机会参加。
挂在客厅的吊钟提醒着连薇,时间已经不早了,而这些躺在客厅里的人,随时都有可能醒过来。
她必须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内,了解清楚关于这具身体的一切情况,否则,她就必须装作一副头痛的样子,送走所有的客人。
而当连薇的眼神扫过卧室的角角落落时,不无意外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这具身体的主人有写博客的习惯,好巧不巧的是,昨晚上写了一半的博客就这么摆在电脑桌面上,被连薇翻了出来。
虽然,看属于别人的*博文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然而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连薇也顾不得什么道德问题了。
她现在在这具身体里暂住,就必须了解清楚关于这具身体的一切情况。
失忆这种中的把戏现如今相信的人已经不是很多了,更何况连薇也不想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而不可思议的是,通过博客,连薇了解到,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字也叫连薇。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毫不相干的两人,会发生灵魂互换的原因之一。
“过了今晚,我就二十岁了呢。
不过我并不打算再看到二十岁以后的太阳。
这是对所有人的报复……”
最后一篇博文,也就是尚未完成的这篇,如此描述着。
二十岁的连薇对酒精过敏,然而地毯上却倒放着如此多的空酒瓶,这间卧室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
虽然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理由而自杀的,但连薇却从心底里的理解她。
毕竟自己,也曾经放弃过生命一回。
那种甘愿放弃自己生命的绝望,并不是外人所能了解的。
上辈子的连薇,从小就梦想着成为舞台上闪闪发光的superstar,为了这个梦想,她几乎穷尽一生的努力。
在音乐这方面,她的确是很有才能。
无论是作词还是作曲,都能够轻易的得到灵感,但是以前的她还不明白,娱乐圈根本就不需要才女。
平平如常的脸,沙哑低沉的嗓音。
这两点,无论是哪一个,对于一个女歌手来,在唱歌的圈子里,都是原罪。
连薇依靠作词写曲的本事,也算能够在圈子里混口饭吃。
然而当年年少无知的她为了进入娱乐圈,与公司签订下协议,写出的歌全部都冠上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等到她终于凑够了解约费,从那份霸王条款中挣脱了出来,人生已经过去了一大半。
二十八岁的她,被所有公司都拒之门外。
再也没有任何歌手敢要她写的歌,而她所有的积蓄都耗费一空,不得不在出租屋用泡面填饱自己的肚子。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次晕倒后连薇去医院检查,看着那张确诊乳腺癌的化验单她一瞬间坦然了。
劳碌了这么久,生活留给她的,居然是癌症。
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了继续存在的意义。
连薇是孤儿,所以她死去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遗憾。
她知道这世上活的不如意的人还有很多,可是让她一个人去面对那寒冷而潮湿的出租屋,面对可怕的病魔,她实在是,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