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否与我俩一同前往?”
洪瑛看看李半夏,又看看正侧头等着她开口的莫邵兰,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这个我看还是算了,有八当家照应,妹妹必当无碍,也不劳我挂心。我寨里还有不少的事儿等着我去处理,我就先过去了。”
说完,洪瑛又对李半夏嘱咐道:“妹妹,你虽急于学成,可骑马的时候也别太过心急。心急了可能会受伤,知道吗?”
“嗯,姐姐放心,我记住了。”
“学完了就过来陪我吃午饭,我让厨子准备好吃的,我也好问问你学得怎么样。”
“好啊。”李半夏轻快地回答。
洪瑛嘱咐完举步便走,走了几步想想还是停了下来。对仍然侧着头忘了转回来的莫邵兰道:“那个……八当家,你教我妹妹骑马的时候要多当点心,她细皮嫩肉的,没有武功底子,我说……你要悠着点儿,知道吗?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我妹妹可不一样,听到了??——”
说完也不等莫邵兰答应,挥挥手“终于”潇洒地走了。
李半夏却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姐姐,把她当个弱女子也就罢了,没必要一遍遍说着自己皮糙肉厚吧?哪个大姑娘家,成天说自己皮糙肉厚的——
李半夏正要走,却发现莫邵兰愣在原地,陷在自己思绪里的样子。不由怔了怔,也没出声,就等在旁边,对着这边瞧。
莫邵兰脑子里还在想着洪瑛回去之前说的话——
…………
“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
…………
他想到了七年前,那个时候他随着爹爹上了山,投靠了三山十二寨。
初到陌生之地,没什么朋友,加上他本人就是一个习惯了沉默的人,所以给人感觉总有点像个装老成又一板一眼的小老头。
他爹爹以前是看马厩的,替一个最喜爱马的王孙之家管理马匹,在马厩外看马一看就是几十年。对于马的了解,他绝对不输于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在爹爹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小就与马儿呆在一起。马儿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朋友。
马儿是最忠实的,它永远不会忘了它的朋友。它虽然不会说话。然而,你只要动一动它的缰绳,它就会明白你的意思,带你去你想要去的任何一个地方。
一次,一个打扮得很富贵很美丽的女子来到了马厩。听管家老王说她是少爷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她的爹爹在都城也是做大官的,再过不久,她就会嫁到府上来。
公子虽生在爱马之家,本人却是极不喜马,如果可以,大概他这一辈子都不想进马厩。这种在他眼里又脏又乱又臭的地方。
但那个女子是将门之后。照管家老王的话说,她身上有将门虎子的遗风。到了未来的婆家,自然得好好地向婆家人展现一番。也不至于让未来婆家的人将她小瞧了去。
她本不想骑马,但深宅大户的,里面各色人都有。经不住两句明里暗里的怂恿或“恭维”也就进退不得了。
她挑了最烈也最稀罕的一匹马,追风。这匹马。即使是擅长马术的老手也不敢轻易上马,更遑论能将它驯服。
聪明的人或者说真正的识马之人。在为别人展示的时候绝对不会挑上这样一匹马。也是那个有心人,存心让她难堪,随手一指就给那位小姐指了这匹马,而那位小姐也不疑有诈,不顾爹爹的劝告,二话不说就上去了。
结果,那位小姐从马上摔了下来,到底是大小姐脾气,那会儿也顾不得什么教养了,大叫大闹着让人把那匹害她摔倒的该死的马给宰了,她晚上要吃烧牛肉。
爹爹爱马,尤其爱这匹追风。自从追风到来后,爹爹几乎将一大半的时间都hua在追风身上。
对于一个爱马的人来说,要一匹马的命,不啻于要了他们自己的命。
爹爹跪在那个小姐面前,恳求着她放过这匹无辜的马儿。那小姐不理会爹爹的请求,还将爹爹给毒打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