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个刚想走,云珞就拉住他的衣摆,“不,不,他不叫傻大个,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
“小姐给他取名字那是他的福气。”
云珞却是硬生生盯着他看。
傻大个蹲下来,欢喜地点点头。
云珞想了想,说:“你这么高大,就叫阿高吧,阿高,你喜欢吗?”
阿高挥舞着手臂,指了指自己,啊啊地点了点头,意思是自己很喜欢。阿高真的很高兴,自己居然有名字了,他一出生不是叫傻大个,后来他们都叫他傻大个他才叫傻大个的。
云珞咯咯地笑了,“你能抱我起来吗,我要丢高高。”
阿高猿臂一捞,立即把她抱起来了,把她放在自己脖子上,又蹦又跳的。
“傻大个,你在干什么!”云宝莲看着吓了一跳,连忙叫道。
云珞俯视着云宝莲,“姑姑,你看我高不高?他不叫傻大个,他叫阿高,我给他取的。”
“好好好,阿高,还不快把小姐放下,要是摔着了怎么办。”
阿高乖乖地把她放下了。
阿高对他们是绝对服从的,他吃的的确很多,要吃三大碗饭,但云家也不是养不起。而且阿高从外表上看不出傻,看着反而像侍卫。
阿高还特别喜欢跟着云珞,阿高跟着出门的时候都是跟在云珞后面,在家里的时候,阿高不好在内宅,但云珞一出屋子就可以看到阿高。
盛氏也没说什么,下人们也就让阿高这么继续跟着了。盛氏想的是阿高跟着,沅沅也能安全一点,更何况云珞还挺喜欢阿高的。
没过几天盛氏就准备好东西准备回去了,云祁很兴奋,他年纪小,虽然已经启蒙了,但没有两个哥哥学业那么重,就是隔一段日子去云仲全那边交作业,然后再回来。
“我给盛哥儿买了玩具弹弓,他一定会喜欢的。”云祁最想念的也就是盛哥儿了,虽然谢俞很好,但怎么比得上同吃同穿同住的盛哥儿呢。
盛氏笑着说:“你也不怕你阿爹打你,又买这么不是名堂的东西。”
云祁讨好地朝盛氏笑了笑,“娘,娘,你就别告诉阿爹嘛,我就偶尔玩一玩,不影响学业的。”
讨饶中,已经到了青田村。
村子里的人都很热情,“云夫人,您回来了啊。”
“对啊,最近我家相公生辰,我回来给他过生辰。”盛氏虽然和乡下妇人扯不上来,但基本的笑脸相对还是有的。
妇人们还就吃盛氏这好脸相待一套,“哎呦,云夫子生辰,怎么也不说声,我好给夫子准备点礼物,多谢夫子教导我们家家宝啊。”
“哪里,就不牢大家破费了,平日里大家都送我们家这么多蔬菜水果的,我们也不好意思。”
“这是什么话啊,我们乡下这些不值钱,家家户户都有,云夫子让我们家娃去上课还就收这么点钱本来就过意不起了。”
这一声让许多人响应了,云仲全平日里都会开课讲学,这些课是对外开放的,进来只收个几文钱,一些读书人家贫苦,读不起书,所以云仲全这一做法让许多人记在心里。
但云仲全也不是完全不收钱的,除了自己的弟子之外,他还有一些授课的学生,是余下辅导的,肯定是收钱的。就靠这样也赚了不少钱。至今为止,靠这个私塾,云家也存了一百多两。
“送礼就真的不用了,大家都是乡亲,日后肯定还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还望大家日后多多帮忙。”盛氏惯会做人。
乡亲们说:“哪里的话,肯定帮。”
“夫人一句话的事情。”
马车停停走走地回到了庄子,这座庄子还在翻建中,也可以看出两个分化,新造的和旧的。
新的扎庄子很大,私塾就占了不少地,云仲全正在上课,院子里静悄悄的,除了那一边传来的堆砖头的声音。
盛氏也不让人通知,让人小声地把东西搬进去。
冯婆子早就打扫出一间屋子,有些简陋地摆上以前的一些家具。
盛氏去看一下建设的情况,阿高抱着云珞跟在后面,云珞指着房子,“阿高,这是我们家,你喜欢吗?”
不管云珞说什么,阿高都喜欢,阿高点点头。
“娘,我要给阿高住大房子,阿高太高了,屋子太矮了他住不了。”
盛氏轻笑,“沅沅对阿高这么好,阿娘要吃醋了。”
云珞撒娇道:“最爱阿娘了,可沅沅喜欢阿高。”
“知道了知道了,阿高,日后你就住在前院,靠近小姐的屋子,要保护好小姐知道吗?”
阿高点点头,抱紧云珞。
为什么会对阿高这么好呢,云珞也不清楚,隐约知道自己心里的愧疚。看到这个傻大个,她就想起了自己前世的叔叔,那个读书读坏脑子的叔叔。
那个叔叔是父辈唯一考上大学的,是南京航大,但为了读书,他连一个朋友也没有,考上大学之后就精神不正常了。在她小学的时候,这个小叔叔送了她一本伊索寓言,从此她的成绩奇迹般的好了许多,迷信的说话就是因为叔叔。
长大之后,见到叔叔的机会也多了。有一次去,他把一个小孩子玩的球塞在她怀里,说给她玩。她已经长大了,他却还把她当作小孩子。这个叔叔对她很好,他一辈子都没找老婆,家里长辈走后,他一个人痴痴傻傻地过着。
没想到他死之前,却说把家里的财产全给她,但那几年,她正在外地上大学,看都没怎么去看他,那种愧疚,可想而知。
一开始看到阿高,就好像看到另一个时空的小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