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在周惠房间的墙上绘上牡丹,又在林景兰屋内的墙上画了一树的梨花,枝干栩栩如生,梨花花瓣用了乳白色、莹白色等好几种白。林景兰也不知道洪泽是从哪里找到这么多种颜色的涂料,只知道最后画好的效果格外漂亮,虽是和白色的墙面相近的颜色,但是一眼望去,满树繁花丝毫不会被忽略,看得人心醉不已。
等三面墙上的画都干透后,洪泽又刷上一层透明的清漆。洪泽的衣服上和脸上都沾上星星点点的颜料,额头上微微浸出汗水,衬衣也因为汗水粘在身上,显出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随着刷漆的动作,线条更加明显。
林景兰看着洪泽眉头微皱,一脸专注的样子,也不禁感叹青春真好。
等彻底弄完之后,已经是下午时分,林景兰这才感到饥肠辘辘,突然发现自己和洪泽都没有吃午饭。林景兰看着两颊热得泛红,身上的衬衫都被汗水打湿的洪泽,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这次是她欠了洪泽一个人情。
“走吧,我请你去吃饭。耽误你吃午饭了,真不好意思。”林景兰说道。
洪泽轻啊一声,看了一眼手表,“我都不知道这么晚了,你不也没吃饭?其实是我耽误你吃饭了。”洪泽满心懊恼,画墙画的事情分明不着急,根本没必要连午饭都不吃,一口气画完。要是画的慢一点,他还能和林景兰多相处一会儿。
洪泽想到这里,又懊恼的发现,他一上午加上一中午都在专心致志地画画,根本没和林景兰说两句话。
饥饿感突然袭来,洪泽看着林景兰说,“你肯定饿很久了吧?我一画起画来,就没注意时间。走,我们赶紧去吃饭。”
林景兰租住的房子临近清华大学,附近小饭店不少,林景兰挑了一家看上去整齐干净的,和洪泽一前一后地走进去。
菜名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林景兰一眼扫过,发现都是家常菜,价钱也平易近人,对洪泽说道,“你想吃什么?你来点吧。”
洪泽笑道,“一人一道。”等林景兰点了一道糖醋小排后,洪泽点了一道木须肉,林景兰随手又加了一道西红柿鸡蛋汤,然后向洪泽问道,“米饭?”见洪泽点头,林景兰对老板说道,“再来两碗米饭。”
早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小饭店里只有林景兰与洪泽两人,他们点好菜后厨立刻就做起来,很快就端上桌来。林景兰与洪泽都不是吃饭时爱说话的人,一顿饭吃得安安静静。
糖醋小排的比林景兰想象的分量要大很多,满满一大盘,味道意外地不错,林景兰一口咬下去,甚至有些惊喜,排骨肉质酥软,糖醋汁调得恰到好处。木须肉与西红柿蛋汤的味道无功无过,但分量也都很足。
林景兰一边吃饭一边想到,几十年后的清华食堂是出了名的不错,但是不知道现在清华食堂里的饭菜如何,万一难以下咽的话,她倒是可以经常来这家小店吃饭。
“咦?你是左撇子?”林景兰突然发现洪泽是用左手拿筷子的。
“半个左撇子。我拿笔写字也好画画也好,都用右手,小时候被爸妈打着改过来的,”洪泽笑,“不过吃饭上倒是一直没改过来。”
洪泽则是左手拿着汤匙喝汤,动作斯文优雅。林景兰诧异地看了洪泽两眼,毕竟目前为止她身边的人,吃饭狼吞哭咽的居多。林景兰也可以理解,八十年代物质匮乏,平常百姓肚子里没什么油水,基本上每到吃饭的时间都已经饥肠辘辘了,在这种情况下,狼吞虎咽再正常不过。洪泽吃饭时的姿势仪态却比几十年后的大多数人还好。林景兰看得汗颜,她自己都不如洪泽许多。
林景兰右手执筷,左手随意地搭在桌上。洪泽坐在林景兰对面,因为右手拿着汤匙,则是左手放在桌上。桌子很小,两人指尖相对,相距不过两寸。
林景兰夹菜时,看到洪泽的右手在不停地微微颤抖,诧异地问道,“你右手这是怎么了?”
洪泽连忙将右手收到桌子底下,放在腿上,对林景兰笑道,“没事。”
林景兰追问道,“你画了大半天的画,累着了吧?”林景兰想到洪泽正好是用右手拿刷子的,愈发肯定自己的猜测,“怪我没想到,你高举着刷子上上下下地画了这么久,胳膊肯定酸得不行了吧。”林景兰虽然不会画画,但经历过打羽毛球打得连胳膊带手都累得不停地抖的情况,估摸着洪泽现在也是如此。
洪泽笑着摇头,“不是,画半天而已,不至于累得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