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让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孟子涵生病住院的事情,早就已经被传在外面了,甚至,有不少的上层人士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毕竟,孟子涵他的身份是在那里摆着的,尽管是福伯已经尽力地封锁了这个消息,但是,凡是坏的事情,却总是能传播的很快,类似于这种的八卦事件,那就更让人感觉到了好奇了。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就这样传下去,已经是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了,等到他们知道了这件事情,估计,大部分人都已经明白了吧?毕竟,有些事情,总是当事人最后一个知道的。
这些人里面,就比如说是洛于晨,此时此刻就在家里面幸灾乐祸着。
而且,今天兴奋的,可是不止这一件事情,比如,他又多了一个新的 同居伙伴,注意,这可不是别人,而是之前说过的,百里于仁。
“我说,百里,你就只有这么一点点东西么?”
看着百里于仁拉出的一杆皮箱子,洛于晨很是不满地皱了皱眉头,现在是什么情况?他手下的人,竟然可以没有衣服穿?到了这样的程度?
“唉,你可是别想歪了啊!我不想那么大动干戈,就这样,拿几件来,先凑合着穿着,至于其他的东西,相信吴妈已经给我准备好了,是吧?吴妈!”
百里于人朝洛于晨笑笑,希望他不要误会了自己的意思,然后才将自己的脑袋转移到了旁边的吴妈身上,希望能够转移洛于晨的注意力。
“那可不是?自从昨天知道了百里少爷要来的消息,吴妈我啊,早就帮你把楼上的房间,全部都整理好了,各种生活用品也都买好了!就等着百里少爷入住了!”
吴妈在旁边笑嘻嘻地说道,那脸上有些掩饰不住的高兴,毕竟,洛于晨好不容易让人进来住,这可是一件大事,也说明,百里于仁才从这里开始,真的走进了洛于晨的心里,成了他的心腹。
对于这个一直在自己身边的少爷,吴妈自然是知之甚深的,也为这样的他高兴,毕竟之前的事情,也真的是让人挺心疼的,像是这一次,如果是有人来陪伴着洛于晨的话,相信,他不会像是之前那样的孤单。
于是,她将自己的眼睛转到了洛于晨的身上,那里面的温柔和慈爱,不下于天下任何一位母亲。
或许,她这个似乎一种移情的作用,将自己已经去世的孩子 的关爱,移到了洛于晨的身上,只是,谁又会拒绝这种,从心底里面散发出来的温暖呢?
“那感情好了!我就知道,还是吴妈疼我!”
百里于仁此时一点都不像是外面那个被人称作是“鬼见愁”的律师,而是像是一个孩子一样,对着吴妈撒娇。
那表情,那神态,那动作,无一不让洛于晨嗤之以鼻,表示厌恶,只是,他眼睛里面深藏着的那种渴望,以及孺慕之情,却是让人看了不禁有些心酸。
“好了!好了!两位少爷先坐下,我去给百里少爷整理东西!饭菜啊!一会就好了!”
吴妈笑笑说道,只是,眼睛掠过洛于晨的时候,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钟,才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一样,拉着百里于仁的小皮箱,从他身边走过去。
“你这几件衣服,够么?用不用我叫人来给你整饬整饬?”
洛于晨的目光还是放在之前的那个箱子上面,眉头紧皱,在他看来,百里于仁是他的人,要是出去只有那几件衣服,可是真的是丢了他的人了。
“安啦!衣服的事情,我肯定不会用你管的!你见过我对这方面有这么苛刻么?”
百里于仁起身从酒架上面抽出一瓶红酒来,又拿出两个水晶高脚杯,朝洛于晨挑挑眉头,表示着自己的不屑!
“嗯,这倒也是!你这小子,貌似还真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挥霍你的钱!”
洛于晨其实对百里于仁的生活表示特别不解,比如,这男人就好像是过着清道夫的生活一样,身边从来没有女人,要不是他身边也从来没有出现别的男人,估计,他会以为,这男人还是男同来着!
所以,百里于仁每天的生活,不是在公司里面跟各个阶层的人周旋着,成就着他“鬼见愁”的美名,另一方面,他还在替他看管着自己的底下势力,天天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乏善可陈,一点都没有乐趣可言。
于是,洛于晨很是自动自发地将百里于仁搬进这里的举动,当做是拯救他这个迷途的羔羊的救赎,是一大善举,不是说了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洛于晨接过他递过来的杯子,满意地喝了一口,脸上显示出迷醉的神色来,洛于晨的父亲当年就是一个拼酒的高手,而洛于晨也在常年的耳濡目染中,学会了父亲的这一特技。
于是,现在要是一天不喝上一杯的话,那么,就会全身不舒服,就像是生活之中少了什么一样!
百里于仁比了解自己还要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也知道他喜欢在晚饭前后喝,反正他们现在没有事情,也是足够时间让他们挥霍了。
“对了,孟子涵,真的如你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