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晴最近因为太闷,脾气变得特别别扭,尤其喜欢折腾秦越。本来秦越皮粗肉厚,对着辛晴特别没皮没脸,但辛晴段数太高,饶是他也顶不住。
比方说挑剔秦越的厨艺。秦越从认识辛晴以后就秉持着“抓住她的胃等于抓住她的心”这个原则,多方学习,厨艺早就磨得炉火纯青,但辛晴还是挑剔个没完。清蒸螃蟹吧,她挑剔这蟹明明是青色的,蒸熟了怎么就变成了红色?鸡蛋吧,明明是鸡生的,为什么吃起来完全没有鸡的味道?麦当劳吧,明明什么鸡都有,为什么就是没有肯德基?
秦越无语问苍天,麦当劳没有肯德基关他什么事啊!
再比方说挑剔秦越的穿着。秦越一米八几的标准模特身材,常年坚持锻炼,倒三角身形,不论穿什么衣服都帅到不行,他因形象问题经常穿西服,可人家辛晴嫌他这样老气。某一天硬逼着他穿t恤加破洞牛仔裤去上班,秦越拗不过她,只好阳奉阴违,想着去到哪里换身西服,回来的时候再穿这身回来应付她。可没想到人刚出门,车子走到一半,辛晴打电话来了,说是穿t恤必须打领带,让他回来,她要帮他打领带。
就是这么折腾他也无所谓了,最要命的是不让碰!
秦越只要一有那意思就遭到辛晴的横眉冷对,两手揪着自个儿的睡衣骂他色狼,要是他来硬的她就哭,边哭边指责他不疼她了,变心了,只顾自己的高兴不顾她感受了,俩黑黝黝的眼珠子怒气腾腾地瞪他,让他又气又萌。
再这样下去,这日子没法过了!
秦越不敢再拖,赶紧带辛晴去宠物店挑宠物。
“养狗?为什么要养狗啊?我不要,到处掉毛不算,还随地大小便,脏死了。我才不要服侍它们呢。”辛晴从进宠物店开始就不乐意。她喜欢猫猫狗狗没错,那也仅限于玩,玩别人的还好,要自己来服侍喂养,对不起,她不乐意。
秦越嫌弃她懒骨头,搂着她坐在沙发上哄道:“成成成,你就负责玩,剩下的大爷我包了可以了吧。”
“再说吧。”其实辛晴觉得猫狗这些生物,寿命都没有人类长久,活得再久也不过十来二十年,从小baby的时候开始养,当成自己的心肝宝贝一样,结果最后,自己还得面对它的死亡,伤心伤情伤身。她受不了这些,所以宁可不去养。
但秦越兴致勃勃,她也知道他是为了让她开心,也就不十分反对。
先抱出来的是一只刚满月的萨摩,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走路,瓷砖地面很光滑,走没几步小萨摩就两脚滑开,肚皮贴在地面趴着不肯走了。
“挺可爱的啊,怎么样?”秦越抱起来,放在辛晴手上。辛晴摸了摸小狗的毛发,狗狗很乖巧地趴着。
店主笑着说:“萨摩耶是所有狗种中最漂亮的品种了,吐舌头的时候感觉就像在微笑,特别惹人喜爱。耳朵尖尖的有时看起来像只雪狐狸。”
辛晴摸着萨摩耶软软的小身子说:“不要,毛发太长,要经常梳理,我不喜欢。”
“不喜欢长毛发的狗啊?那我推荐别的吧。”店主脾气挺好,抱走了小萨摩,又去挑别的犬了。
事情要真是不喜欢长毛换短毛这么简单就好了,辛晴目前处于极度别扭的状态,切切实实让店主领教到了什么叫做抓狂。换了条短毛的柯基,嫌人家又矮又短;换条腊肠,说一听名字肚子就饿;抱来斗牛,说一看就想起贱狗;再换条吉娃娃,辛晴直接扭头,说这种狗小气鸡肠最要不得。
店主额角的青筋已经非常明显了,最后还是忍了,再去找。
秦越觉得非常对不起这位店主,叹气说:“小晴,不要欺负人家店老板,开门做生意不容易啊。你有没有自己喜欢想要的狗?”
辛晴斜睨了他一眼,想了一下,说:“小京巴?”
秦越一听就扑上去啃她:“调戏我,嗯?!”
辛晴扑哧笑出来,倒在沙发上喊救命,秦越也不敢太放肆,毕竟在人家店里,只是扑到她呵她的痒。
辛晴正伏在沙发上笑着,忽然一只毛茸茸的小犬飞奔过来,两只前爪搭在沙发边缘,“哈哈哈”喘气,粉嫩嫩的舌头长长地吐出来,十分兴奋,冷不防伸头舔了辛晴的脸一下,让辛晴一下子懵了。
“这种是哈士奇,原先是作为雪橇犬的,非常的友好机警,如果是作为宠物的话,它可是最有精力的了,能连续玩好几个小时都不累。”店主从里面跟着走出来,微笑解释。
辛晴认真看着这种一见面就偷香的小家伙,两只眼睛湿漉漉的非常明亮,四只脚不时地交替抬踏,仿佛在说:“我也要玩,我也要玩。”
辛晴抱起小家伙,认真地看了看,小家伙扭动着身体低头去舔辛晴的手,辛晴一高兴,就对秦越说:“就它吧,不要小京巴了。”
店主如释重负,但秦越在付钱的时候却开始嘟嘟哝哝地挑剔了,什么“小色狼”啊,什么“小情敌”啊,什么“京巴的对手”啊,听得收银的小妹妹一头雾水,又被大帅哥扁嘴偷看旁边抱狗的美女的委屈样萌得不行,差点就把刚收的钱当做找零的钱重新递给秦越。
自从小狗买回来后,辛晴的别扭症状果然消退了,但秦越依旧郁闷,因为那只可恶的小色狗抢了他在辛晴心中的位置!
虽然辛晴不太愿意养小动物,但一旦开始养了,就心肝儿宝贝地疼。之前说懒得护理,现在全是她一把手在弄,洗澡喂食遛弯,全是她。小哈士奇仗着女主人的地位竟敢对男主人撒野,不是拿男主人的高档皮鞋当磨牙骨,就是把男主人的定制西服当睡垫,气得秦越追着小哈士奇要教训它,被辛晴呵斥,骂他没肚量,秦越有气没得出,于是轮到他开始闹别扭,非得辛晴哄他才罢休。
不过小狗崽淘气归淘气,有时还是挺能哄人的。虽然经常狗仗人势,但也知道这个家出钱给他买肉骨头的还是这个男主人,所以等玩累了静下来后,小家伙低着头磨磨蹭蹭走到秦越脚边,乖乖地伏在地上,头枕在秦越脚背上,眼睛时不时往上瞄,模样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秦越抱起它小小软软的身子,假装凶恶地说:“再淘气把你扔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