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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楚谦的时候,苏樱歌总会升起一种怪异的熟悉感,仿佛两个人认识也很久一般,心里也会忍不住浮现萧北暄的面容,总是无端地将两人放在一起比较。
可不得不说,楚谦和萧北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萧北暄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即使实在商业应酬上,他的态度也是非常冰冷的。
他不善言辞,却有一颗温暖的心。
可是眼前的楚谦,像是一块温润的玉一般,不像萧北暄那样有尖锐的棱角,他为人平和,处事圆通,时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良好的风度令所有与他交谈的人都觉得非常舒服。
“不用了,就不耽误你的事情了,你刚来酒店,恐怕还没安顿好吧。”
“没关系,我特助安晓伟也受伤了,刚好也需要去医院,还有我的脚。”她疼得龇牙咧嘴地看着自己已经肿的像一个馒头似地脚。
“很抱歉,我的手受伤了,不能扶着你。”
“没关系,我自己慢慢挪过去就好了。”
“也许我们该叫救护车。”
“这倒是个好主意,”苏樱歌点点头,“对了,你跟那个胖子怎么认识的?”
“谈不上认识,我长年在缅甸做珠宝生意,他给我几分薄面罢了。”
“哦,那你的面子可真大啊。”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将三个受伤的人接去了医院,楚谦毫不意外地骨折了,不过并不严重,苏樱歌的扭伤也不算严重,安晓伟则只是一些皮外伤。
距离公盘大会举行的日子还有一周,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思,苏樱歌留了下来。
自己脚上的伤在第三天便好了,安晓伟在苏樱歌的强势要求之下,住在了医院中。
天气渐渐地更加炎热了起来,苏樱歌每天往返于医院与酒店之间,乐此不疲,每次看到楚谦的时候,自己的心中总会升起淡淡的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