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恨柳此时的心情糟的不能再糟糕了。今晚连续两件事都在他预料之外——一件是到公主院的时候婚书已被取走扑空一次,一件是所杀非人,竟让那取了婚书之人有时间逃走了!
此时,再去追先是时间来不及,即使有充足的时间他也会因为不知道这婚书将要送到哪里去而四处碰壁。
如此一来,后面的事情可就麻烦了,回去还要好好和天不怕商量才行啊!花恨柳脸色阴沉地想着,然后走到内宫某处温明贤告诉他的地方,温故与温文都已经等在那里。
“先生,赶紧换衣服吧,时间快到了。”温文见花恨柳现身,高兴地招呼道,他身后的温故也是闻声捧出一件与花恨柳身上所穿一模一样的衣物。
“嗯。”花恨柳低声应了一声,忽然又似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你们二人在这里可曾见到有人……”话未说完,他失声一笑:想来自己是急糊涂了,若是有人从这里经过,他二人岂会活生生地站在自己跟前呢?
“什么?”温文能够看出花恨柳不高兴,因此也没有多问,反倒是温故不知所谓地问道:“您刚才说什么?”
见花恨柳一脸苦笑,他又提醒道:“马车里有温水,您还用不用洗个澡?”
换下的衣物、洗澡去血腥的温水以及预防受伤可以暂时止血的药物,温明贤皆令两人准备好了,只不过此时花恨柳用不到全部而已。
“不必了,我赶时间。”花恨柳一挥手,将换下的破乱的一衣服放回温故手中,猛然心中又是一惊:黑子那家伙,想来应该会记得帮我收掉那只被拉扯坏的袖子吧?看来自己还是太大意了……
正如花恨柳所想,负责清场的黑子确实捡到了那只袖子。
“处处破绽啊!”叹口气,他索性一把火直接将拿袖子烧掉了:“那么,没有拿到婚书,又该怎么办呢?”低声嘀咕着,他略带担忧地朝那处仍然亮着灯的高阁望了两眼,随后闪身又回到了黑暗中。
再回到晚宴上时,几处比拼已经结束得差不多了,唯有一处聚集了很多人,花恨柳趁人不注意,也装作刚刚看完其他热闹好奇凑上来的模样,运用一些巧劲儿轻轻松松地就挤到了前面。
“一两银子能值多少钱?你若……你若喜欢本君,本君可以随手赏你上百两、上千两,甚至上万两也行的……”
“那么多啊!”
“对啊,比这个小光头能给的可多了去了。”
……
花恨柳万万也没有想到如今引来众人围观的主角,竟然是三个小孩,且从与他的亲密关系上来看,哪一个都可以说是至亲的人啦——一个是他先生,虽不说终身为父,但就冲着天不怕那日肯放出“天谴”来救自己,那也是学一样浓的感情在;一个是他女儿,虽说是干女儿,不过灯笼很讨人喜欢,连杨武都扬言要罩着她,他自然也是喜欢得紧;还有一个是他新收的学生了……不,或许另外一个身份更能显得两人关系不一般,金正阳是雨晴公主的弟弟,雨晴公主是自己的女人,也便是说金正阳是自己女人的娘家人……
这三人之所以能够聚在一起,主要还是因为年龄都差不多,显得有话说;而之所以能够吸引这么多人的注意,那也是一件说起来可大可小的事情——越国大君,看上灯笼了。
往小处讲,这不过是小孩子一时兴起,表达对自己所喜之人的疼爱罢了;但是往大处讲,这是越国大君在选今后的君后啊!一个处理不当,那便是另外一起外交事故了。
此时的场中较显眼的除了三个小孩,还有三名看上去地位较别人更为尊崇之人,其中有两人花恨柳是认识的,一是文相温明贤,另一个是礼相隋复之,还有一人满脸皱纹却面白无须者,想来便是今日下午陪同越国国母出席别院落成典礼的工相兰登封了吧!
“你怎么不说话了啊?是不是觉得比不过我才装聋作哑的?”相较于平时,天不怕此时的表现却显得颇让人可怜——他一直以为拥有一两银子的自己是这世界上最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才对,直到方才自己说出拥有“一两银子”以后满场皆先是一愣,而后哄堂大笑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被死长生、庄伯阳等人糊弄着、压榨着,其实说到底自己不过是一个穷鬼!
“灯笼,你看他此时连敢说话都不敢说了,你还是喜欢我吧!”说着,金正阳又转头向兰登封问道:“用我自己的钱可以给她修一处好看好玩的宅子吗?”
“虽然具体的数目只有季平湘知道,但最近几年收入还是不错的,足够了。”兰登封想了想,老是答道。
“怎么样?答应不答应啊?”见兰登封如此配合地答道,金正阳更是得意地仰起头,问道。
“这个……不好吧!”灯笼迟疑着,小心答道:“虽然有钱却实能够买许多许多糖葫芦,但是糖葫芦多了也吃不完啊……再说了,修了宅子有什么好的,只是把自己关在笼子里罢了,去外面看风景不是更好吗?”
说完,见天不怕还是一脸丧气的模样,灯笼不知从何处学来的,竟然也拉过那只小手使劲儿攥了攥道:“他虽然只有一两银子,但是我要的时候他能都给我啊,你是有数不清的银子,但我要的话你敢都给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