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请问,被告章志鸿,也就是你女朋友的爸爸,是否反对过你们交往?”
反对?宋驰想了一下,之前好像没听他说过,后来自己约章志鸿谈过一次后,章语霖就打给自己电话,说她的爸爸反对他们的交往。“后来有反对过,但是……”
“够了!”辩护律师粗暴地打断了宋驰的话。“被告反对过你与他女儿的交往,所以你就怀恨在心。这次向检方提供资料,也是为了公报私仇……”
宋驰急忙喊道:“不是的,这根本不是什么报仇,这和我与她女儿是否交往无关……”
辩方律师说道:“请证人不必激动,这只是假设之一。公报私仇也是人之常情,毕竟死者谭耀宗与你非亲非故;你也不是报社记者,你只是报社里面,一个小小的校对,所以你也谈不上什么职业操守,将自己说的那么正直与伟大!”
“刚才被告已经说得很详细了,鉴于他是高级知识分子,鉴于他大学教授的身份,我有理由相信,被告章志鸿,刚才在**所说的话都是真实的,都是肺腑之言。”辩护律师话锋一转,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在这件事中,我的委托人也是受害者。他本着一颗仁慈之心,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答,相反被人误解,被要挟、被敲诈。公诉方的观点并不能证明,当天是被告将死者推下楼去,没有直接的人证,都是一些主观的臆测……”
辩护律师的话,令庭下的旁听者有些震动。被告章志鸿毕竟不是十恶不赦之徒,有身份有地位,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下,并不能直接定罪。
辩护律师下场后,公诉人又请求道:“下面我想请第二名证人出席。”
第二名证人不是别人,正是宋驰的妹妹宋若彤。
公诉人问道:“事发当日,也就是上月26号上午的第三第四节课,是被告章志鸿讲课吗?”
宋若彤哪见过这么庄重的场合,小声地回道:“是的,章教授给我们上的是《西经》课。”
“在第四节课上课前夕,发生了什么异常的情况?”公诉人继续追问道。
宋若彤应道:“我记得那天第四节课铃声打响了,章教授并未按时出现在讲堂上。大约过了三分钟,章教授还没有出现。这时课堂上非常嘈杂,大家各做各的事,只有几个班干部在讨论,打算去找章教授。不过后来又过了两三分钟,章教授气喘吁吁地出现了。”
“气喘吁吁?他那天出现的时候,有什么异常吗?”公诉人问道。
宋若彤继续回道:“章教授的脸色很红,神情很慌张……对了,我还记得,他还取出餐巾纸,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后来上课后没多久,整幢教学楼都沸腾了,大家说刚才有人坠楼了……”
公诉人询问道:“死者谭耀宗坠楼的话,应该在课堂上能听见一些声响,你有听到过吗?”
“当时课堂上很吵,我隐约听到一个声响,像是什么坠地的声音。后来我问了一楼教室的同学,他们听得比较清晰,是一个人坠楼的声音。”宋若彤回道。
公诉人又问道:“你能确认坠楼的声音,是在被告章志鸿回到课堂之前还是之后?”
“应该是第四节课铃声,响了约四五分钟吧,我听到了坠楼的声音。我是先听到坠楼声音,然后过了两三分钟,方教授才出现在教室里的。”宋若彤一五一十地应道。
公诉人转向审判长,总结道:“证人宋若彤是事发当日,正在课堂上课的一名学生。从她的证词中我们看出,一是被告上第四节课的时候,不仅迟到而且神色慌张;二是死者谭耀宗坠楼的声音,先于被告到达课堂的时间。这其间有约三分钟的误差。之前检方已经派人到教学楼实际勘察过,从四楼天台到达被告上课的教堂,最快的速度是45秒,一般正常的速度为2分钟不到。所以我们检方认为,被告有足够的作案时间。”
审判长问章志鸿道:“对于公诉人的论述,被告有什么要辩解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