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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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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到这里完结了。虽然玺克的故事还没结束,但我就写到这里了。这里是我最初预定的结束点,除非有什么情况,否则接下来的部分我当初并不打算写完,既然目前的情况就是没有出现会让我写下去的条件,那就该在这里收尾了。

这部作品挑战了太多已成定局的正确答案,和太多已成常态的政治正确。既不遵守小说要比现实更合理的基本法则,也完全不把引起广泛共鸣的基本技巧(只)批判已经广为人知的错误当一回事。

卖点什么的,除非我会写得很高兴,不然还是闪边去吧。批量制造的剧情样板,除非我喜欢,不然好用也不干我写作的事。

听起来我应该写得很轻松,不过实在不是这么回事。

之前有读者说这部的更新速度不科学,他说得对极了。

我是直接带着破七十万字的积稿开始连载,才能一天一更的。

这部真正的创作速度是四个月一集(十万字上下)。即使在这种速度下,还是有脑力耗竭,需要休养生息的感觉。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相当让作者费心的作品。能够在书中呈现,让读者看到的东西,只是我所准备东西的冰山一角,其他部分都成了熬汤头的材料,形成滋味但看不到实体。

在台湾出版过,腰斩了。在电子书城上架过,书城倒了。如此这般的重复证明,我的运气果真是从小到大都没有改变过。惟一改变的,应该是我本人变得越来越顽固,越来越不肯一不走运就放弃。

能够把他写完,对读者,对玺克,和对我自己来说都有了个交待。

既然是最后了,就让我啰嗦一下吧。有些东西对某些读者来说没有必要知道,但是某些人会想要知道。以下全私货。

我想,进行一个小小的测试,问:裹小脚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吗?

我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

但是改成问:把懂医术的女性定罪为女巫,然后烧死,是西洋文化的一部分吗?

我想大多数人会说不是,还有些人则会陷入犹豫,不知道能不能说这是文化。毕竟从来没人称这是西洋文化。

事实上,前者在华人社会里已经普遍认定为错误的,也就是所有人都认为,这部分即使是文化,也是该铲除的部分。但是后者,在西方社会是有不小的一群人至今还在维护他,导致为女巫洗清污名的运动窒碍难行。

中国人可能会想象,女巫清洗污名运动一定超容易达成任务,纪念碑申请书交上去就一切顺利了,事实上,这些运动者不断碰到各种明的暗的妨碍,他们的请求经常石沉大海。

一个已经被抛弃干净的东西算是文化的一部分,一个还粘在上头清不干净的东西却不算是文化的一部分?

对我来说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当代人在讨论中西文化时,并没有用同一个标准看待双方。西方人只有美善的部分算是文化,中国却是全部,包含恶劣的部分都算是文化。显然,西洋文化和中华文化这两个词里,当中的文化字眼,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涵义。

在这种情况下做文化比较,并不公平。

总之这个问题引发了糟糕后果,这导致了把河豚当成香鱼料理的场面。西方文化里其实存在着猛毒内脏,像是暴力经文(砸烂异教徒的婴儿之类的),但是因为把这条河豚当成香鱼,告诉大家:这条鱼全身都可以吃,而且一定要连内脏一起煮才能吃到美味之处。导致满地都是被毒死的尸体,居然还没人发现问题出在那条鱼的料理方式不对。

那些吃了河豚两千年的西方人,他们自己会用熟练的手法把内脏清得干干净净才下锅,他们已经被毒死够多人了,知道哪里不能吃。

但我却看到同胞们还在坚持要整条下锅。

为何会如此,有一个可能原因是那东西真的太烂了,所以当初把西方文化引进东方的那批人都跳过那东西,不想引进,觉得引进好的部分就好了。结果不知不觉的塑造了西方文化好像只有好东西的形象。再加上正在讲道理的西方人用到不证自明(以及其他所有剧毒内脏)的机会很低,即使用了通常也是作为显而易见的涵义在使用(这是不证自明的一个常见衍伸用法。所以即使看到有人用不证自明这个字眼也不必马上强烈反弹,他可能是觉得这个字眼是西方人在用的,感觉很潮,拿来代替显而易见使用而已),而中国人对没在讲道理的西方人不感兴趣,所以接触的机会也少。

然而随着西式不讲道理流行起来,这东西出现的频率会逐渐增加。毕竟这是个终极解答,能够解决一切思维上的阻碍。不想讲道理的人很难拒绝他的吸引力。

由于这种东西不会直接进来,我是先在各个不同的领域发现微小的,共通的异样思维,才注意到西洋文化背后和中华文化思维有巨大差异。为了找出这个巨大差异到底是什么样的差异,我在知识上兜了很大的圈子,到处在各个不相关的领域捡拾碎片,一个不小心就挖到了一堆我过去没在书上读到的东西。

西洋文化的真面目和一般人对西洋文化的印象差很多,那个文化有很多彼此矛盾的面向,透过积极相互攻击来维持平衡。这种模式和寻求集大成之道的中华文化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是由多个互相冲突的(各自的)中心思想交锋构筑起来的。依照交锋的结果,去决定那个时代的中心思想(这也使得每个时代的中心思想大相径异,很多情况除了用同一个字眼去称呼中心思想之外,内涵根本是两回事)。

所以结论,我反西化吗?错,我觉得有很多好东西该引进来。比方说假说和定律的概念(这个是有固定涵义的东西,惟一的问题在很多人不知道其涵义),很多受西式教育的人都没搞懂这点,但这是超好的东西啊!(还有很多人故意不让别人搞懂这两者的概念,好利用种种不可靠的科学理论控制他人。很多人会故意把假说称为理论,加以混淆。那些人不让民众知道,假说不过是科学家提出的可能答案。假说大可以天马行空,也不要求经过任河验证。定律才要求严谨验证)

河豚肉相当鲜美,但我不想连剧毒内脏一起吞下肚。

更何况,直接连到西方人的地盘去翻文章就会发现,把河豚当香鱼卖并不是全体西方人的共识。

有一群西洋人,他们觉得是宝物的东西,在自己的文化圈里节节败退,认同他们的人越来越少。因此他们急着找还没学会教训(吃河豚的人不够多,还没被河豚内脏毒死大半人),还不知道这东西多毒的新天地,把他们的宝物在那里扎根。

有一群西洋人,则是很清楚自家内脏有多毒,而且觉得满地尸体的新天地有助于供他们掠夺操弄,所以故意协助把河豚当香鱼卖。

还有一群西洋人,他们看的很清楚,自家文化中恶劣的影响力正在全球扩张,因此他们要阻止这件事。他们知道,如果不阻止这件事,他们迟早要承担后果。

有一群西洋人,在异文化里找到自家文化里没有的智慧。他们希望异文化能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里保住自己的瑰宝,反过来分享给全人类,为此努力。

那些从崇洋媚外里得利,为此打算维持这股风潮的人会说,批评西方文化就等于讨厌洋人的全部并且全面裹小脚。错。

我和前两者为敌,和后两者为伍。不只是读自家的书,西方汉学家与哲学家的观点也给了我很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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