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琪在睡梦中叫自己的名字,这多多少少让凌云有些感叹,原本就乱的心,更是成为了一团乱麻。
如果说对于林琪已经没有了一点的感情,那根本就是在扯淡。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情感,人都是感性的动物,虽说有些人是感性大于理性,但对于更多的人来说,是受感性的支配。我们会为自己喜欢的人的幸福而高兴,就算是给他幸福的不是我们自己。我们也会为了看最喜欢的球星的一场比赛而熬夜到半夜,也会因为他们输了比赛而失落了一天,这都是我们感性的表现。
虽然有些时候,很多人会可以压制住自己的这种情感,但很多东西的存在,是遮掩不住的。
第二天,天刚刚亮凌云便告别了林琪,离开了东洲返回洛阳。
已经好多天没有回来,而且学校里还没有请假,凌云就不由得有些狂汗。当然这些并不是最为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名字现在已经传遍了整个华夏。
所以,走在路上戴上了一个大大地墨镜。大的把整张脸都给遮掩住了,头上又加上一个帽子,全副武装,这样显然没有人再认出他。
幸好,现在才刚刚立春,冰雪尚未消融,天气还很冷,这种全副武装的状态可以被当做是御寒,要不然凌云肯定会被骂成傻笔了。
洛阳的形式似乎跟离开的有些不同,大街小巷都贴满了宣传的标语。
那些巨幅的画像。似乎是在欢迎着什么。这不由得让凌云有些意外,难不成自己的热度已经过去了。开着车,挠了挠头。
画像上是一个女孩,长得很好看。白皙的脸修长的身材,再加上姣好的容貌,无不在修饰着她的美丽。
这应该是一个明星,不过凌云总觉得自己有些熟悉,不过随即便把这种念头扔了出去。熟悉那才正常,毕竟能够被这种大幅的标语宣传的,恐怕也是一个十分知名的明星,偶然在电视上看到过也正常。
虽然凌云自称是娱乐白痴。娱乐圈里的人物能够叫出名的而且名字跟长相对上的,就算是吧四大天王都加起来,也可以用两只手数过来。
也就是说娱乐圈,凌云真正知道的人不超过十个。
或许每个人对有些东西都会有一定的敏感度。凌云就是对电视中那些演员的敏感度低的吓人,就算是你把一个明星的名字告诉他二十遍,现在记住了,改天就会忘。
对于这种现象,凌云美名其曰。选择性忘记。
这个娱乐明星的事情凌云很快就抛在了脑后,现在已经到了中州大厦。
把车听了下来,凌云便鬼鬼祟祟的跑了出来。
刚刚想要溜进去,就被一个大盖帽给拦住了。“干什么的?”
“我上去看看。”凌云理所当然的说。
“上去看看?你确信不是上去赚两把!”